完善财税金融体制。健全公共财政体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办法。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体系。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完善地方税收政策,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面落实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改革。推进金融机构机制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参与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组建和重组,推动优质企业境内外上市或利用债券市场筹资。支持发展融资租赁、信托、保险等金融行业。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制,缩减核准范围。加快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立法,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财政性投资资金统筹协调作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完善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推行业主法人招标和代建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和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度,建立严格有效的投资责任追究制。放宽市场准入,规范市场退出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投资的新机制。健全以规划为依据,以土地、能源和环保为约束,与金融、财政、税收等密切配合的投资宏观调控体系。
推进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促进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开放和多元化发展。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资体制改革和运行机制建设,形成各类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充满生机活力的全民教育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坚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相结合,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形成科学有效的宏观文化管理体制,富有效率的文化生产和服务的微观运行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社会事业共建共享机制,推进社会服务设施资源整合,优化社会资源配置。
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发展资本、产权、技术、土地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完善商品和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强化市场对优化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发展和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和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加快现有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与主管政府机构的脱钩和改制。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严厉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健全产品质量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消费维权网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加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围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充分发挥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等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中的作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研与高等教育相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政府统筹协调的科技宏观管理体系。
完善科技宏观管理体系。加强部省、院省等工作会商,整合创新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政、产、学、研等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建立稳定的各级财政科技投入增长机制,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逐步提高研发经费(R&D)支出占GDP的比重,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入体系。落实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对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的投入力度,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和投入的主体。推动金融支持技术创新,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建立健全科技自主创新奖励制度。
加强高新技术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围绕重点产业发展,实施科技重大专项、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和区域科技重大项目,掌握一批对产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具有相对优势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在电子信息、光电、新材料、新能源、机械装备、环保、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海洋与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打造一批高水平、引领性的海西研发高地,掌握一批重大原始性创新成果,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鼓励、支持台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区,建设海峡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带,使之成为承接台湾高新技术产业与技术转移的载体。
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建立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和合理利用协调机制,推动跨学科、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科技合作。继续推进技术研发协作、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中介服务、科技资源共享四大创新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产品质检中心)、工程实验室、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扶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推进科研基础设施、科学仪器、文献数据、自然种质等科技资源共享,打造服务全省发展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台湾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共建创新平台。
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加强科研与经济结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投入的效益和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新机制,扶持技术经纪机构和经纪人队伍建设,搭建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对接的桥梁,促进技术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作为区域创新平台的品牌影响力,完善对接机制,增加项目对接数量,提高项目对接转化率,打造永不落幕的项目成果交易会。深入实施星火计划,促进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应用。加大对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和管理。
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综合运用政策、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技术、资金、人才等各种要素向企业集聚,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启动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扶持建立一批行业技术开发基地和技术转移中心,加快先进技术向中小企业辐射和转移。鼓励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进入企业技术中心从事技术开发活动,引导高校和研究机构围绕企业需求开展产学研联合创新,密切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推动企业通过申请商标注册将品牌纳入法律保护,造就一批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和知名品牌,支持鼓励企业争创中国名牌和世界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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