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公务通首页
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
文明风   |  时间: 2010-02-10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五、加快欠发达地区发展。建立健全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整体协调发展的市场机制、协作机制和扶持机制,促进资源整合和优化要素配置。发挥快速交通网络作用,促进经济要素跨地区流动。依托现代交通网络和海峡西岸港口群,协同建设港口配套设施,规划布局产业集中区和物流园区,延伸港口物流等海洋产业和临港工业布局,促进产业跨地区对接和协作配套。按照各方的受益情况分担投资、联合管理,推进跨行政区的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社会发展项目的协调共建。坚持开发式扶贫、开放式扶贫和救济式扶贫相结合,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持政策,大力扶持欠发达地区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农产品和特色资源深加工水平,增强欠发达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积极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加大对福建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的支持政策。继续加大对山区、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海岛、库区和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扶持,完善挂钩帮扶、对口帮扶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扶持。积极推动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符合环保要求的沿海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山区、老区转移,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

第八章 构建富有活力的创新支撑体系

改革创新是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事业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要增强创新意识,保护创新热情,完善创新机制,鼓励创新实践,使全社会的创造力量充分释放、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加快建设海峡西岸创新型省份。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围绕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扩大两岸交流合作的需要,先行试验一些重大改革措施,进一步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家庭经营要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向转变,着力提高集约化水平;统一经营要向发展农户联合和合作,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方向转变。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引导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严格宅基地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宅基地批新收旧制度。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确保乡村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增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深化农村金融机构改革,进一步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进一步推进林权、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探索渔船抵押贷款办法,拓宽海洋与渔业开发的融资渠道,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积极探索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深化集体林权配套改革,着力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改革和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下派村支书、科技特派员的作用,进一步深化“高位嫁接、重心下移、互动联动、一体运作”的农村工作机制。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建立行政决策评估、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完善省级网上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强化审批责任。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电子竞价等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措施,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农业、林业、海洋、环保、文化等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理顺和整合相关部门执法职能。提升厦门港一体化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湄洲湾港、福州港管理一体化改革。改革公路管理体制,建立公路养护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出资人制度,健全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业绩考核、激励和约束机制等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发挥国企作用。加大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积极引入中央企业、外资、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资产重组,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施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和经营预算制度。培育发展大公司大集团,在完成省投资、能源、交通、外贸、华侨实业五大集团资产重组的基础上,支持本省国有企业与中央企业及其他有实力的境内外企业合作,支持国有企业控股建设矿产、基础设施、重大物流设施等项目,推动有实力的国有企业实施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合资合作,促进省、市、县国有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联合重组,实现做强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