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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
文明风   |  时间: 2010-02-10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扩大闽台贸易往来。积极推进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先行先试,率先探索两岸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建立两岸税务纠纷处理机制,为两岸建立更紧密的经济合作机制积累经验。推动大宗商品对台出口,鼓励企业和产品进入台湾自由贸易港区,进一步发挥台湾农产品交易平台的作用,扩大台湾农产品进口的零关税范围。实行更加开放的对台贸易政策,研究制定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小额贸易发展的政策,推动对台贸易口岸查验监管模式创新,积极开展在台商投资区和台资企业密集地区的海关保税物流中心试点。在充分发挥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政策优势的基础上,推动在平潭等沿海有条件的岛屿设立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更加灵活优惠的政策,开展两岸区域合作试点。发挥厦门经济特区在对台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在两岸金融、现代服务业等方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推进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开放开发,努力把平潭建设成为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和科学发展的先行区。

二、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发挥福建近台地理优势和闽台海空通航基础优势,扩大闽台两地直航,服务两岸直接“三通”,把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成为两岸交流交往、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和前沿平台。

拓展对台交通通道。加快建设两岸航运中心,进一步整合优化对台口岸功能,推进福州、松下、宁德、泉州、肖厝、秀屿、厦门、漳州等港口货运直航,发展闽台海峡航运业,增开两岸间集装箱班轮航线、滚装航线和散杂货不定期航线,推动开通福州至基隆、厦门至高雄、莆田至台中客运航线,形成福建沿海与台湾北部、中部、南部相对应的海峡快捷客运走廊。推进空中直航,推动泉州晋江、武夷山机场成为两岸客运直航新增航点,厦门、福州机场成为两岸货运包机直航新增航点。进一步扩大口岸开放,构筑两岸口岸通关联系平台,加强口岸基础设施和两岸大通关合作机制建设,实现福建电子口岸与台湾关贸网络等口岸通关平台的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进福建沿海联接台澎金马交通通道项目的规划建设。适时推进向金门、马祖等地供水、供电及铺设海底通信缆线工程建设。

促进两岸人员往来。试行便利两岸人员往来的管理办法,做好为台湾本岛居民办理来往大陆通行证和签注以及为大陆居民办理赴台旅游证件工作,进一步简化通关手续,优化申报、施检、放行的功能组合,健全两岸人员往来的便捷管理机制,争取更多台湾民众和大陆赴台人员循福建口岸往返两岸。完善福建沿海台胞接待站和台湾船舶停泊点功能。加强闽台渔工劳务合作。健全涉台法规,依法保护台湾同胞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发挥福建作为两岸事务重要协商地的作用。

建立两岸直接通邮中心。做好福州、厦门两岸直接通邮的邮件封发局相关工作,推动建立对台邮件总包交换中心。加快福建与台湾已开办的邮政水陆路函件传递速度,推动开通闽台邮政专船。推动利用中国邮政航空公司邮政专机开通福建对台邮件航空运输通道,把福建打造成大陆对台通邮的重要通道和水路直接通邮的主要通道。

三、建设两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以促进祖地文化交流为重点,以传承中华文化为载体,推动闽台文化全方位、宽领域交流和两地人员多层次、各界别互动,不断强化两岸同胞文化认同。

推进闽台文化交流合作。加快推进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推动建立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提升闽台缘博物馆的两岸文化交流功能,建设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合作中心,形成一批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基地。增强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连接两岸同胞感情的文化纽带作用,提升妈祖信俗、泉州南音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深入开展两岸文化对口互动活动,策划组织文化项目入岛交流。推动闽台宗亲文化、民间信仰的交流,推进闽台族谱对接,展示涉台文物内涵,吸引更多的台湾同胞来闽寻根谒祖、探亲访友。加强与台湾民间社团、商会、中介组织等联系,更好地发挥民间组织的影响作用。推动两岸新闻媒体互设常驻机构,推进两岸出版交流试验区建设,深化闽台文学艺术、广播影视、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台湾文献信息积累与研究,加快建设福建省台湾文献信息中心。继续办好海峡论坛,将其打造成为两岸民间交流的重要平台,进一步提升海峡青年论坛、海峡妇女论坛、海峡法学论坛、海峡两岸图书交易会等影响力。

推进闽台科技交流合作。积极推动海峡两岸科技交流合作平台建设,推进海西工业技术研究院前期工作,加强与台湾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以“6·18”为载体,促进台湾科技成果与福建技术需求有效对接。鼓励闽台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建立技术创新联盟,设立闽台合作研发机构,建设闽台科技合作基地,组织实施科技合作项目,开展联合攻关。深化闽台气象、海洋、地质、地震、水利、环保、标准、计量、认证等方面合作,建立两岸防灾减灾资讯共享和会商机制。

推进闽台教育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两岸教育特别是职业教育、终身教育、科普教育的合作,加快建设海峡两岸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中心,引进和借鉴台湾职业教育先进理念、教学模式和优秀教材,积极开展职业培训、资格考试和职业认证等试点工作。支持职业院校与台资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支持两岸校际合作,探索建立两岸教育合作园区,开展两岸高校合作办学试点;探索建立闽台高校学历学分互认标准,职业证书互认;进一步扩大学生互招规模,继续推进师资互聘。办好海峡两岸校长论坛、学生辩论赛等对台教育交流系列品牌;大力开展闽台青少年交流活动,推进两岸文化代际传承。鼓励更多台湾学生来闽就读,并为其提供良好服务。

推进闽台卫生交流合作。加大卫生领域的对台开放,鼓励台商在闽投资建设医院和康复疗养等设施,引进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机制;推进闽台医护人员交流合作,鼓励闽台双方医护人员开展对疑难重症病例的医疗合作、业务交流与培训;积极搭建海峡医术论坛,促进两岸医疗卫生技术和中医文化交流,鼓励闽台中医业界的交流合作,办好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论坛。

推进闽台人才交流合作。完善台湾人才评价政策和办法,开展台湾专业人才参加职称评定、资格考试和认证试点工作,建立闽台人才合作培训、科研、交流基地。鼓励支持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来闽就业,建立台湾大学生创业园。推动闽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互设分支机构,定期举办两岸人才交流会,加强两岸人才信息交流,建立统一管理、为各行业服务的多层次台湾人才及其研究成果数据库,加强面向台湾人才的中介服务组织建设,制定和完善台湾人才来闽通行、人事、税收、劳动和医疗保障等政策法规,以两岸产业合作为重点,积极引进台湾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技术人才和物流、金融等高端服务业人才。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聘用台湾优秀人才,鼓励台湾人才来闽创业、参政议政、参与社会管理。开展闽台专家两岸行、两岸大学生创业项目对接洽谈等活动,促进闽台人才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