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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
文明风   |  时间: 2010-02-10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五、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防灾减灾体系,推进“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防灾减灾管理机制,加强军地防灾减灾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完善防空防灾疏散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应急视频会商指挥系统作用,全面提升重大灾害预警预报能力、快速应急反应能力、快速救援能力,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江海堤防工程。继续推进重点江河堤防工程和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升级改造,健全防台风预警预报和防汛决策指挥系统,加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城乡防洪体系。加强中心城市和县城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强化内河综合整治,提高防洪排涝能力。加快实施海堤除险加固,建设标准海堤,建立符合国家标准和实际需要的防洪防潮工程体系。

蓄水调水工程。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水资源,加强蓄水工程建设,在主要江河流域中上游和水资源紧缺地区建设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综合功能的大中型水利枢纽工程。继续开展闽江“北水南调”工程和九龙江调水工程规划论证工作,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跨区域、跨流域、跨时空调节功能的大中型引水、调水工程。

水利工程除险保安。继续推进水库保安工程建设,开展水闸除险加固工作,消除重点病险水库和大中型水闸安全隐患,全面完成各类病险库加固任务,实现各类水库和水闸的正常运行,提高防洪兴利能力。同时以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配套改造为重点,加快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为全省标准化农田建设提供输水保障。

海洋防灾减灾“百千万工程”。加快“百个渔港、千里岸线减灾、万艘渔船安全应急系统”建设,建成一批渔港及避风锚地,争取“十二五”末全省渔船就近避风率达到85%以上;完善海洋防灾减灾预警预报系统,加快验潮站、警戒潮位核定、堤岸高程测定等海洋减灾基础项目的实施,提高台湾海峡海洋环境实时立体监测和海洋灾害预警报能力,增强对风暴潮、台风、赤潮等海洋灾害和海难、溢油、危险品泄漏等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对省内现有捕捞渔船全面实行IC卡管理并安装带有船体定位、语音通讯和报警功能的船用信息终端,建设省、设区市、县三级应急指挥平台和应急指挥系统,对海上渔船安全实行动态管理;加强海上通航和救援合作,完善台湾海峡防灾减灾体系。

沿海防护林建设和生态公益林保护。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工作,重点推进纳入国家规划的50个县(市、区)以抵御台风、风暴潮、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为主的防护林体系建设,抓好沿海基干林带合拢加宽和更新改造、沙荒风口治理、农田林网和红树林建设,调整内陆、丘陵区林种结构,营造、封育纵深防护林,构建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的沿海防护林绿色屏障。加强闽江、九龙江等江河源头及两岸、自然保护区、世界遗产保护地、水库周围、沿海基干林带等重点区位生态公益林保护,健全和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农林牧渔病虫害防控。加快完善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森林病虫害预警控灾体系和水产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以及防疫技术支撑和物资保障等系统,推进动物标识、疫病可追溯体系、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继续完善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检疫性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推进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

森林火灾防治。加强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和扑救指挥系统建设,加大扑火物资贮备和防火阻隔带建设力度。全面推进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火场应急通信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灾害性气象预警救援。推进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多要素自动化气象站网,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完善适应各级政府需要的气象决策服务应急响应机制,实现气象预警信息进社区、农村。重点建设海西气象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新农村和新城镇公共气象服务、典型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应对气象变化服务系统,拓展生态气象环境监测、评价服务。

地震灾害预警救援。继续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台网。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抗震设防要求,实施农居地震安全工程。加强地震紧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和完善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推进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地质灾害预警救援。继续加强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预警系统,推进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民搬迁任务,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