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平台建设
1.大力加强普及志愿服务理念的宣传教育平台建设。以纪念“国际志愿者日”(每年12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日”(每年3月5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建立志愿服务网站,实现全省志愿服务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志愿服务活动好经验好做法。在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增加志愿服务精神、理念、知识的内容,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推动在校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实践,并作为学生德育考评重要内容。要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愿望出发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人们在参与志愿服务的过程中加深对志愿精神的理解。要重视发现和培养社会各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先进典型,组织志愿者积极撰写心得体会,吸引和感召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
2. 努力创建富有区域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平台。要紧紧围绕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大型社会活动和应急救援,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海西、服务海西志愿服务活动。要着眼于地区特色、区位优势,在志愿服务项目设计中体现侨、台、山、海的福建特色,加强与港、澳、台尤其是台湾地区志愿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向全国招募志愿者,加强省际间的志愿服务交流与合作。
五、领导体制和保障措施
(一)领导体制
1. 成立志愿服务统筹协调机构。在省文明委的领导下,成立由省文明办牵头,民政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科协、省残联、省红十字会和省老龄办共同参加的跨行业、跨领域、跨年龄段的全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市、县参照设立。协调小组负责全省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每年发布志愿服务项目指导,并掌握政府的资助资金,进行项目公开招标,同时对志愿组织的服务进行监督、评估。
2.建立联系和吸纳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的各级志愿者协会。大力加强各级志愿者协会建设,积极探索在不同行业、系统、单位以及街道社区建立协会分支机构,吸纳运行规范的民间志愿者组织、公益类自组织等加入协会。建立健全协会专门工作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志愿者协会建设,实现社会化的转型和社会资源的整合。协会成立初期,各级政府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