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志愿服务规范化科学化
9.规范招募和注册。要根据志愿服务的实际需要,明确志愿服务所需条件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发布招募信息。要区分经常性招募和应急性招募的不同特点,建立一整套包括招募计划、计划审批、信息发布、招募方法、志愿者申请和预审、考试和甑选、录用和签定协议等程序在内的规范化的志愿者招募制度,确保招募到的志愿者数量足够、人尽其才。全面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对全省志愿者实行统一注册管理,使全省境内的每一位志愿者都拥有一个唯一的注册序列号和一本志愿者证书,凭证可在全省任何一个地方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者资料库,实现志愿者资源共享。
10.加强培训和管理。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要根据志愿服务项目的要求,依托行业协会、专门学会和基层宣传教育阵地,对志愿者进行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志愿者的培训经历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各类培训的小时数应有明确的要求,培训情况应作为志愿者考核的重要依据。培训内容应包括志愿服务理念、志愿者权利义务及纪律、志愿服务基本技能,提高志愿者的服务能力。要重视志愿者骨干的培养,使他们成为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
11.建立供需对接机制。建立志愿服务社会调查系统,及时对相应区域的志愿服务需求进行调查统计,摸清志愿服务需求重点和热点,跟踪研究需求变化的规律。建立社区志愿服务站,直接面对机构和公众的需求,及时提供服务。建立志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为志愿服务信息的供需对接提供网络支持。
12.建立认证和考评体系。要在全省建立以小时制为主导志愿服务认证和考评体系。以小时为单位,记录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的时间和经历。对于不适合用小时来计算的志愿服务(如法律援助),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方式来记录其服务经历。要在全省志愿者组织内部建立以服务时间和服务质量为主的星级认证制度,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一定量的,可以评为星级志愿者,奉献越多,星级越高,直至各部门及各志愿者协会的金质奖章、杰出志愿者称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