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国实施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国文明网 王啸 摄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为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1月26日,中央文明办、公安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从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国实施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致力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目标是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交通秩序明显改善,交通管理更加科学,文明交通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
文明交通是体现社会文明程度的一个“晴雨表”。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机动车发展迅速,一些大城市正在步入汽车时代。至2009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87亿辆,全国有16个城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其中,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400万辆。但是,人们的交通文明素质与现代交通文明的要求不相适应,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比较突出,争道抢行、车辆乱停放、行人过马路不走过街天桥和人行横道、跨越隔离设施等不文明行为仍经常发生,严重影响了群众出行安全和社会和谐。
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为了积极顺应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从提升全民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入手,促进全民文明交通素质的提升,以此全面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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