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两点思考:
一、立法滞后的交通产业。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汽车已经进入普通百姓的生活,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但相对于高速发展的中国交通产业,立法的严重滞后已拖慢了文明交通的步伐,仅仅2009年 “70码”事件,南京江宁发生司机醉驾连撞9人致5人死亡(包括1名孕妇)等特大事故早已绷紧人们的神经,紧接着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更是纷至沓来,立法空白和处罚太轻俨然导致司法执行力的尴尬。立法从严是文明交通的立足点。
二、“空白说教”的交通意识。改善市民交通意识不是靠几场会,做几个报告就可以有所提升的。从教育宣传方面来说,机关、学校、家庭、企业、社会关于交通安全的宣传不可谓不全面,但是像志愿者开展的文明劝导行动,杭州的爱心斑马线等立意鲜明,触动醒目,身体力行的宣传却少之又少。单纯地说教对于提高交通意识略显苍白,市民更需要政府有关部门通过实际行动表明文明交通的重要性,进而改善市民的交通意识。(清流县委文明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