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吴老汉的代理人,通过调查取证和庭审,律师季冬认为案件事实非常明朗,房屋确实是由吴老汉出钱所盖,原告的诉讼请求应该驳回。由于原被告矛盾激烈,见面就吵个不停,所以季冬盼望着赶紧结案,对大家都是个解脱。
但陈燕萍迟迟没判。她多次召集双方调解遭到拒绝后,仍不厌其烦地分别找吴老汉和他侄女谈心拉家常,聊他们的叔侄关系,说他们的血缘亲情,直谈得叔侄二人从剑拔弩张,到泪流满面、握手言和。
季冬事后不解地问陈燕萍:这案子本来很好判,为什么一定要调?陈燕萍说,如果省事下判,案子结了,矛盾依然存在,纠纷还会再起。“如果积小怨成大仇,后果就严重了。这个案子,我只不过多费了些时间和口舌而已。”
季冬因此深受启发,在以后的办案中,她在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意见时,总是以低成本的矛盾解决方式为优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积极居间斡旋,尽量避免双方的对抗和对立。“我想,这就是和谐司法,也是我们法律人都应该追求的执业境界。”
法官伸张正义需要智慧更需要“能动”
作为中国农村经济发展转型期的缩影,靖江同样浓缩了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头疼脑热”,法院案件数量近几年来以年均20%的幅度递增。案多人少,一些法官常采取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工作方式,尽管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都没问题,判案的效果往往得不到百姓认可,也无法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陈燕萍说,只有坚持能动司法,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深入查访事实,尽最大努力追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才能得到群众认可。
2007年,靖江园区法庭辖区内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少女小兰葬身车轮。死者家属索赔无果,将肇事司机告上法庭。但在确定车主时,肇事车竟然冒出四个“车主”。驾驶员孙某称,车主是王某;王某说,车辆已经转卖给丁某;找到丁某后,丁某说车辆已转让给五保户张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