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闻,某公司准备投资一项目,公司在做项目“可行性报告”的同时,又找了一些专家做“非可行性报告”。然后将两者对比,如能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说明“可行性报告”的方案已经考虑到了这些不利因素,并有对应的措施。这样的“可行性报告”确实可行,可以通过。
作为公司,为什么要多此一举做“非可行性报告”呢?因为该公司吃过偏信“可行性报告”的亏。有一个项目的“可行性报告”的结论是无论是社会效益还是经济效益都非常可行,然而,结果却是经营亏损。
此类偏信“可行性报告”而导致建设项目失败的教训,在城建、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都存在。那些“豆腐渣”工程、长期“晒太阳”的项目、当作“政绩摆设”的设施、“烂尾”的半拉子工程等都是明证。
做“非可行性报告”,体现了偏听则暗、兼听则明的哲理。看问题的视野有高低之分,角度有宽窄之别。再聪明的决策者也不可能对不确定的问题做一个“CT”式的检查,只能尽可能、多方面地听取不同的意见,不断地筛选、比对、判断、选择,从中找出比较好的解决方案。“非可行性报告”,就是从反视的角度提出的不同意见,来检验工程项目“可行”的正确性。
在三峡水库竣工之日,有记者采访工程验收组组长、两院院士潘家铮:“谁的贡献最大?”潘院士答复:“那些反对三峡工程的人,对三峡工程贡献最大。”细想一下,正是那些反对者提出了不同意见,才能使三峡工程的决策者和建设者在工程设计和建设中加以充分考虑、弥补和解决,才能使这一关系到中华民族生存的千古工程日臻完美。
然而,有一些决策者,却没有这样的雅量,希望“可行性报告”顺利通过,希望专家们不要提出反对意见,甚至将提出质疑的专家,列入“不受欢迎者”名单,再也不会邀请他出席,免得专家再开“乌鸦嘴”。
提倡做“非可行性报告”也是我们各项事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实践。科学发展,要求各项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要求相符合、与自然环境相适宜、并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要达到这一目标,那些“先拍脑袋,再拍胸脯,后拍屁股”的“三拍”决策方式已不可行了,因为国家和人民群众再也付不起如此昂贵的学费。为此,“非可行性报告”应该提倡。(张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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