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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执法为民是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关键
http://wmf.fjsen.com 2010-01-12 16:0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预防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产生的根本是落实执法为民

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对既成法律后果的事后救济措施,是化解“存量”的工作。从长远看,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有效控制“增量”更为重要。只有在执法办案中真正坚持了以人为本,体现了公平正义,群众心悦诚服地接受裁决,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坚持不懈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警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常怀为民之心,常存利民之意,常除害民之祸。加强业务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和质量,坚持判前释法、诉讼调解、判后答疑,确保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加强执法监督,推进执法公开,增强执法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政法纪检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强执法质量检查,严格执法质量考评,切实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经过近几年不懈努力,河南政法机关执法办案新产生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明显减少,2009年同比下降30%以上。这说明,加强源头预防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切实可行、富有成效的。只要我们真正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就能够得到有效改变。

检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是群众满意

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与坚持执法为民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抓住了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质和关键,是执法为民理念在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的具体运用。也只有坚持群众满意的根本标准,绝大多数案件才能真正实现息诉罢访,问题才能得到彻底解决。近年来,我们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有效解决了反复率高的“通病”,确保了工作质量,交办案件息诉罢访、群众满意率达到97%以上。实践证明,只有牢固确立执法为民意识,真心实意地依法依政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绝大多数信访群众是通情达理的,群众满意的标准是完全能够达到的。也只有始终坚持这一根本标准不动摇,政法工作才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李新民 作者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责任编辑: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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