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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网络黑社会” 呼唤网络正义感
http://wmf.fjsen.com 2009-12-24 10:26   来源:江西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一段时间以来,因为网络媒体具有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受到了人们的高度信任。遇到了现实难题,不少群众都愿意求助网络,比如“天价烟事件”、“邓玉娇案”等。“审视2009年我们不难发现,许多在群众中产生重大反响、形成广泛议论、带来深度思考的热点和热门话题,大多是通过网络流传开来的”。人们将网络当作“公平新锐”,是很有道理的。

可“网络黑社会”的新闻却又让我们感到莫名的悲伤,这个圣洁的舆论平台成了牟取黑利的工具,网络的虚拟性成了诋毁、诽谤的天然优势,人们对互联网的信任受到了愚弄和欺骗,人们的公平追求受到了嘲弄。

互联网发展初期,网民素质参差不齐,网络价值少序,一些唯利是图的“网络打手”把持网络舆论方向,扭曲公众意志,加剧网络形象的痞化,对网络公共领地带来形象污染。“有奶就是娘,给钱咱就干”,不惜将最起码的社会规则和从业底线扔到一边,为无耻者大唱赞歌,只能将网络经济引向“矮化”。

不要用所谓的价值多元化和话语权张扬为网络公关说情,社会需要价值多元和争鸣,但这种争鸣、张扬是建立在维护公序良俗和维护法律尊严的底线之上的有益商榷,而不是毫无立场,为不良分子充当“网络打手”、“网络爪牙”。否则,这就是对传统道德的撕裂,就是一种助纣为虐。

正如专家所言,我们应当“令网络为我所用而不沉迷,使网络发展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确保网络情绪始终冷静、网络思潮始终成熟、网络方法始终得当,使逻辑联系始终占据主导地位。”使网络活动始终处在“正义、道德、理性、法治”的框架内,杜绝侵犯隐私、网络施暴、“存疑、存恶、非理性”等,为创造积极健康的互联网环境而不懈努力。

这就需要多倡导网络正义感、道德感和理性价值。网络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实事求是、承担责任、敬仰道德、遵纪守法的基础上,社会大众要在复杂、多元的现象面前,提升自我辨别能力,化解邪气,抵制不良,摆脱偏执,远离功利,从容理智。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应加紧互联网经济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对互联网经济加大引导,对违规网络公关处以高额罚款,甚至关闭网站,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持网络经济的健康规范;其次,搜索引擎、删除公司等也应具备必要的从业羞耻感,林肯说:“你可以在某些时候欺骗所有人,也可以在所有时候欺骗某些人,但是你无法在所有的时候欺骗所有的人。”毕竟网络作为“第五媒体”,是大众信任的“精神绿洲”,不能为了赚钱沦为“个别人的宣传工具”,成为污染空气的“黑色经济”,这种不良现象也可以被认为是一种“有偿新闻”,我们应当坚决杜绝,保证互联网空间的纯净、健康。(刘克梅)


责任编辑: 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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