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同样,高校自主招生不一定是优化改革程序,也可能只是“掐尖游戏”。在大家热议了北大校长推荐制、川大破格录取“奇偏怪才”之后,复旦大学通过媒体表示,希望自主选拔学生能免于高考。
自主招生的好处无须多说,但自主招生的实践价值,已经出现了跑偏的趋势。眼下我们的高校自主招生,不管各自花活儿多靓,对奇才、偏才、怪才多么褒赏,大家的“保留曲目”基本都是相同的:即“综合素质优秀,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高中三年排名均在年级前N”还是大家的最爱。“掐尖”的真面目是注定的,区别的只是“红盖头”揭开的方式和时间有别而已。
就如君子爱财一样,我以为公众对北大等高校掐尖之举的口诛笔伐多少有失厚道,毕竟,在此之前,早就有了清华“五校联考”等各式奇招,名校爱尖子生,其情可谅。至于我们一厢情愿的对“奇偏怪才”之悲悯,纯属为赋新词罢了:一来是现行的基础教育早就难以制造出“奇偏怪才”,二是我们还没有系统完善的人才评价体系来鉴别,搞不好的话,推荐“奇偏怪才”比推荐“绩优生”更容易出猫腻。
回到自主招生的问题上来,倒不是老百姓真对这个改革寄予多大期望,而是因为它生生在传统高考上开了个口子,大家都怕它“过敏发炎”而已。有专家提出“校长推荐制不是改革,是反改革”的观点,深以为然。何以得出这个判断?因为眼下的自主招生只是高校的“自主”,对考生来说,是完全不自主的、甚至是排他性的。比如你在所谓的推荐制下想上某高校,是单独申请,大学给予优先考虑,一旦合格要么是提前录取、要么就是不能接受其他学校的招录。这样的自主招生,运作的前提是考生对招录学校的“忠诚度”。在这种关系中,高校是主人,是赐予者;学生是奴仆,是被恩赏者——而真正的自主招生显然不是这样的逻辑。高招改革如果不能还原学生的主体性权益,则不能说是真改革、或者说是成功的改革。
在正常的招录关系中,即便是自主招生,学生与高校起码也是平等的:高校可以海选学生,学生也可以筛选高校,一个学生可以收到多家高校的加分通知,就算参加完自主招生环节,依然可以不被附加任何条件地自由选择想去的学校。说到底,就是因为高校是提供基础性服务的单位,考生的利益才是第一位的,关系到社会的命运与前途,不能挟持学生的利益去绑架招生政策。至于高校所谓不签协议会影响其他考生录取、占用名额资源等说法,技术上或程序上早就不是什么难题。
纷纷扬扬的自主招生热议不休,专家说、学者说、校长说、官员说,就是不知道、也没人听学生在说些什么。扩大或限制高校自主招生权是一回事,如何在高招改革中保障考生权益是另一回事——比较而言,后者可能更触及制度根本,更具有深远意义。国外的自主招生,一个学生可以拿多张通知去权衡比对,甚至反悔,遗憾的是,我们还在谈论怎么“掐尖”。看来,我们应该明确一个常识,考生自主权才是判断高招改革真伪的试纸。(宋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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