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一沓钱要不要捡”麻辣了社会
http://wmf.fjsen.com 2009-12-10 11:04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顾、祖二人都受过或正在受高等教育,报警却“说不清楚确切位置”?是他们的表达有问题还是城市的条块切分和报警机制有问题?受过或正在受高等教育二人都“说不清楚确切位置”,那么其他更多的公众怎么能“说清楚确切位置”?幸亏这里碰到的是“一沓百元大钞”,若是抢劫案或其他刑事犯罪,警方是不是也会让案件当事人到“附近派出所”啊?
“但两人商量了一下,担心万一接触钱,失主找来说数目不对惹麻烦,干脆还是不捡钱。”
——卖豆饼的老太太周翠兰捡钱归还成被告的报道余音未了。顾、祖二人还是很“法律”的。可是,在那守候就可以证明你们没有碰到钱或拿走部分钱了吗?谁知道你有没有拿了部分钱后再等候呢?既想留好名声又想得实惠不是不可能啊!
“记者闻讯赶到现场,只见两位男青年正守候在现场,一沓百元大钞仍躺在他们的脚边,钞票是用橡皮筋捆扎着的,已经被雨水打湿。”
——送医院,被“钓”;扶孕妇,说你撞的;有钱不敢捡,怕成被告!想做好事,真的无门?看来这两人真体会到好人难当了。无事一身清,无事一身轻,为何不绕着走呢?
“民警来了以后,首先拍照取证,然后才拿起了地上的这摞钞票,经过两位民警分头清点一遍,丢在路面上的现金是11000元。随即民警将两名小伙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拍照然后数钱,就能证明这“一沓百元大钞”只是“11000元”吗?顾、祖二人自发现并守候到民警前来的一个小时,有影像资料吗?有影像资料,经过公正了吗?如果没有影像资料或影像资料没有经过公正,说不定也会有失主说其丢失的不是“11000元”而是“110000”或更多。你浑身是嘴能说清吗?所以,“民警将两名小伙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调查处理”是英明的、正确的!(鲁开盛 来源:新华网/红网)
责任编辑: 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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