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对于民办同类学校也作出了相应规定。
这项决策,是继2008年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优化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举措,必将造福广大乡村和整个“三农”事业,促进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不断推进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而教育公平能够为千家万户老百姓的子女提供未来发展机会,是最基础的社会公平。近年来,教育领域的一项政策出台,人们常常首先关心这项政策是否有利于社会公平。任何一个地方推出教育改革举措,广大公众首先会拿起公平这把子来加以衡量。一些地方在教育领域出现的有违于社会公平的不良现象,则为广大公众所诟病。凡此种种,无不反映出当代中国人对于教育公平的期待和渴望。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公平问题,不断推进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向着更加公平的方向前进。但不公平现象是客观存在,在一些地方和领域还比较严重,其中城乡教育资源的不均衡问题首当其冲。这是中国城乡发展不均衡的结果,对于中国教育事业和整个中国社会的发展都是不利因素。
因此,党和国家努力打破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的坚冰。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凸显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这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决策,被称为是我国教育史上一座里程碑。
进入2009年,中国经济在迎战国际金融危机中努力前行。就是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国家决定,从今年开始,逐步实现对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并先从涉农专业和农村家庭困难学生做起。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推进教育公平的决心,进一步体现了党“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执政理念,必将得到广大人民的积极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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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舒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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