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志愿服务的管理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1)志愿者注册管理制度不完善。目前各地对志愿者的注册管理,主要参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在全国城市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的通知》两个规范性的文件。但前者主要仅针对青年志愿者,后者由于目前社区基层志愿服务的组织架构、资源支持和保障渠道尚未形成,并没有很好的操作成果和组织成效。这也就造成志愿者的注册管理,除青年志愿者比较完善外,其他行业、群体各自为政,没有形成统一的注册管理制度;与此相应,也就无法实现全社会志愿服务资源的整合和建立志愿服务信息交流平台。
(2)志愿者培训机制相当薄弱。志愿服务涉及许多专业性很强的领域,同时志愿者还必须具备交流沟通、组织协作、应急安保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接受培训是志愿者不可或缺的环节。但目前各类志愿者组织对志愿者的培训尚未常态化,通常都是临阵磨枪,等有了项目才临时招集志愿者进行简单培训。志愿者培训的经费也并没有固定的来源和支持渠道。负责培训志愿者的机构、人员也缺乏相应的资质认证,对培训的效果也没有相应的评估、审查、监督程序。
(3)对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不健全。目前无论是对志愿者个人,还是对志愿者组织或是对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公民、企业,都还没有建立常态化的有效激励机制,主要依靠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给予“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十佳志愿服务集体”、“优秀志愿服务集体”、“志愿服务项目奖、”“志愿服务事业贡献奖”等奖励。这些奖励层级不高,力度不够,影响不广,示范作用不够明显,难于激起全社会的关注与参与。虽然一些地方在青年志愿者服务条例中,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在招工、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对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优先录取,但由于局限于青年群体和激励手段过于单一,而且缺乏其他各行政部门的强力配合和具体措施配套,实质上激励效果还不够明显。
4、志愿服务的保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建立。
(1)缺乏稳定的资金保障。志愿者出于公益、奉献的精神服务于社会,必须获得基本的生活和安全保障,尤其是在一些大型的志愿服务活动或高危、援助志愿活动中,更要对志愿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人身保险等。目前还没有能够专门为志愿者提供保障资金的机构。从国际经验来看,志愿服务的经费来源主要有政府资助、企业公民投入和社会捐赠,其中政府资助是最主要组成部分,但目前财政除了对共青团指导下的青年志愿者组织有比较常态的支持,和特定大型活动予以专项经费外,对其他志愿服务投入不多。与此同时,由于在鼓励企业和私人投入、捐赠志愿服务方面的相关优惠政策法规不够完善,企业公民投入和社会捐赠积极性总体不高,志愿服务组织通过自身的项目运作形成品牌吸引社会资金的能力也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