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评方法科学严谨规范
制定统一的测评具体项目。2009年一季度,中央文明办与国家统计局制定了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确定了最能反映城市公共文明水平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人际交往、公益行动等项目为测评内容。
为避免出现搞突击迎测评等形式主义做法,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作为第三方独立组织实施测评,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并采取了多项具体措施。
——国家统计局组成的13个测评工作组,各组组长由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处级以上干部担任,其他成员均按照籍贯回避、异地工作的原则抽选。测评人员均以旅游者身份进入被测城市,吃、住、行都由旅行社负责安排,拒绝地方接待。
——测评采取实地暗访、问卷调查和材料审核3种形式。由调查人员深入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商业街、公园、广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进行暗访,对市民行为进行实地考察。采取抽样方法选择10至15个社区,每个社区调查20户居民,请他们对本市市民在公共场所行为的文明程度进行评价。同时,通过审核材料,考察各城市落实中央文明委部署重点工作的情况。
——严格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做到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测评项目数量和测评时间,统一评判标准。
实践证明,委托权威专业统计机构独立进行测评,能够更好地做到立场客观,操作规范,评判公正,深得各地和广大群众认同,今后值得长期坚持。
测评结果真实反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水平
114个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公布后,各被测城市普遍认为测评结果反映了创建工作的真实水平和实际情况。测评结果表明,近年来,各地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标,大力实施文明礼仪宣传普及、公共环境整治、社会志愿服务等公共文明建设工程,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广大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公益活动也更加积极主动。同时,测评结果也显示出人们对城市管理、公共服务、公共环境和秩序、社会风气等还有着更高的期待和要求。例如,一些城市市民对公共卫生状况、交通秩序、服务管理水平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批评和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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