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拇指和食指搭成圆圈:将大拇指和食指搭成一个圆圈,再伸直中指、无名指和小指。这一手势在美国和英国经常使用,相当于英语中的“ok”,一般用来征求对方意见或回答对方所征求的话,表示“同意”、“赞扬”、“允诺”、“顺利”和“了不起”。在中国,这个手势表示数目“o”或“3”。在法国,表示“零”和“一钱不值”。在泰国,表示“没有问题”。在印度,表示“对”、“正确”。在荷兰,表示“正在顺利进行”、“微妙”。在斯里兰卡,表言谈礼仪示“完整”、“圆满”和“别生气”。在日本、南朝鲜、缅甸,表示“金钱”。在菲律宾,表示“想得到钱”或“没有钱”。在印度尼西亚,表示“一无所有”、“一事无成”、“啥也干不了。”。在突尼斯,表示“无用”、“傻瓜”。在希腊、独联体,这个手势被认为是很不礼貌的举止。另外,有些国家用这一手势来表示“圆”、“洞”等。
伸出食指和中指:在欧洲绝大多数国家,人们在日常交往中常常伸出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比划作“V”形表示“胜利”,“V”是英语单词Victory(胜利)的第一个字母。传说,“V”字形手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一位名叫维克多·德拉维利的比利时人发明的。他在1940年底的一次广播讲话中,号召同胞们奋起抵抗德国侵略军,并动员人们到处写“V”字,以表示胜利的信心。从此“V”字手势不胫而走。尤其要当时英国首相丘吉尔在一次游行检阅中使用了这一“V”形手势,使这个手势迅速地广泛地流传开来。不过,做这一手势时务必记住把手心朝外、手指朝内,在英国尤其要注意这点,因为在欧洲大多数国家,做手背朝外、手心朝内的“V”形手势是表示让人“走开”,在英国则指伤风败俗的事。在中国,“V”形手势表示数目“2”、“第二”或“剪刀”。在非洲国家,“V”形手势一般表示两件事或两个东西。
伸出食指和小指:在欧洲大多数国家,人们向前平伸胳膊,再伸出食指和小指做成牛角状,用来表示要保护自己不受妖魔鬼怪的侵害。在非洲一些国家,这种手势若指向某人,则意味着要让那人倒霉。在拉丁美洲许多国家,把伸出食指和小指的手竖起来,则表示“交好运”。但在意大利,这一手势表示自己的老婆有了外遇。
中指和食指交叉相叠:在中国,中指和食指交叉相叠表示数目“10”和“加号”;在香港,这一手势则表示“关系密切”。在英国、美国、法国、墨西哥、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这一手势表示“祝愿”、“祈祷幸运”。在澳大利亚,表示“期待”、“期盼”。在斯里兰卡,表示“曲折”和“邪恶”。在印度,表示“结束”、“完成”。在荷兰,表示“发誓”、“赌咒”,或指“对方撒谎”。在尼日利亚,表示东西或数字“相加”。
屈伸手指:在拉丁美洲、英国、美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突尼斯以及亚洲、非洲部分地区,人们伸出下臂,稍微抬起,手心向上屈伸手指,表示“让人走过来”。但这一手势在中国是用作招呼动物或幼儿的。中国人招呼人的手势是:将手臂前伸,手心向下,变动所有手指。然而这一手势在英美等国又是招呼动物的。
摆手:在欧洲,人们见面时习惯用“摆摆手”来打招呼。其具体作法是:向前伸出胳膊,手心向外,但胳膊不动,只是用手指上下摆动。如果欧洲人前后摆动整只手,则表示“不”、“不对”、“不同意”或“没有”。但是美国人打招呼时总是摆整只手。在世界许多地方,摆手表示让人走开。在希腊和尼日利亚,在别人脸前摆动整只手意味着极大的侮辱,距离越近侮辱性越大。在秘鲁,前后摆动整只手则表示“到这儿来”。
搓手:在欧美国家,摩搓双掌,表示“完成了所作的事”。在非洲,人们常用“搓手”这一手势来表明自己与某件事毫不相干、没有关连。其具体搓法是:先用左手手心搓右手手背,从手腕一直搓到手指尖。
双手拇指相绕:在英美等国,双手大拇指不停地有规律地互相旋绕,表示“无事可做”、“闲极无聊”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