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
我省《实施意见》出台后,如何创新观念、突破理念、提升思路,打造绿色海西?多位专家就此问题纷纷坦陈己见,为生态省建设建言献策。
环境政策要素纳入政府规划
过去,我省各地经济发展规划大多根据当地经济增长要求制定,较少考虑与环境政策、规划的相互协调,从而影响了区域经济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如何在发展中更好解决环境问题,更好地利用环境资源?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副所长姚元根提出,将环境政策要素纳入建设规划考虑范畴。
他建议,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差异、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科学制定和贯彻环境政策、执行要求;各级政府制定和调整经济发展规划时,应将国家、地方以及相关部门的环境政策目标和要求列为重要影响因素加以考虑;建设发展规划应注意与环境资源配套,与生产能力相协调,做到建设规划符合环境政策,环境政策也不影响地区经济发展。
建立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
福建是海洋大省,拥有大小港湾125个。国家海洋局第三研究所副所长李琳梅建议,随着海西战略的推进,重点港湾大开发时代已经到来。应对重点港湾实施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加强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技术研究,并建立健全严明的执法体系和有效的监测体系。
近年来,随着重点港湾开发进程的加快,海湾开发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不少专家为此建议,加快实施以海洋环境容量为基础的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并以此为依据制定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规划;加强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技术研究,建立以生态承载力为基础的容量总量控制示范海区,最终向港湾区域实施以环境容量为依据的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方向发展,并调控港湾区域临海工业合理布局与污染治理策略,遏制港湾环境质量进一步恶化;把海洋环境保护纳入政府责任考核;建立健全严明的执法体系,落实海洋环境责任溯源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海洋环保科研机构和海洋环境监测站及县级监测站,强化对海洋的全方位环境监测;建立切实有效的区域性共同防治污染的合作机制,有效控制入海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渔业用海环境治理力度,遏制非法使用海域和过度海水养殖。
生态补偿标准有待提高
随着生态公益林补偿收益与经营商品林收益差距的加大,生态公益林的管护难度也在增加。不少专家建议,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解决当前闽江上游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低、管护困难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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