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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征兵高学历适龄青年可优先入伍
2009年征兵新闻宣传工作会议召开
文明风   |  时间: 2009-10-12   |   文章来源: 福建国防教育网
 

    今年征兵有三大新特点:第一,将进一步强调把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学校应届毕业生作为征集主体对象,优先征集高学历适龄青年入伍。并明确规定,各县(市、区)城镇户口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体检政审合格的,未全部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第二,首次面向全社会普遍报名征集女兵,并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基本条件和标准、征集数量、征集程序、评分办法,公示定兵人员名单。第三,适当增加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青年征集数量。此外,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今冬征集对象的年龄条件为: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女青年征集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年龄为2009年年满17至22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为17至19岁。

    今冬征兵文化条件具体要求为: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域、海岛、边境地区,征集乡镇非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至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高中毕业生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今冬对对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有四大优惠政策:一是优先报名应征。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提前10天逐一通知报名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二是优先组织体检。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体检,除器质性和传染性疾病外,一般不搞单科淘汰。三是优先审批定兵。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合格人数较多,本级征集指标无法满足的,由上级兵役机关调整指标。四是优先推荐使用。在兵员去向上,根据应届毕业生的学历、专业、个人特长和部队需要,优先推荐到专业技术较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应届毕业生将充分考虑其学历和专业水平,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同等条件下,应届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学技术等方面优先。
征集在校大学生的规定和要求: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今冬征兵征集的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它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有关征兵工作具体政策规定,可向当地兵役机关咨询。(记者:陈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