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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拟规定司机醉驾乘客连带受罚
文明风   |  时间: 2009-09-30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郭娟 制图

新闻事件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关于修改酒后驾驶有关法律规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首次明确列入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的内容。

  征求意见稿还拟加大醉酒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刑事处罚力度,将醉酒驾车等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并分别按照没有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和情节特别严重3个档次进行处罚,造成事故和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处罚应当高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罚。征求意见稿亦加大了对饮酒驾驶刑事处罚力度。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饮酒后驾驶等情形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作为“其他恶劣情形”,降低起刑点,但在量刑上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提高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征求意见稿中,加入了“连带责任”内容——对不劝阻、不制止司机酒后驾驶的同车乘客设定罚款处罚。此外,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到,有必要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挂钩。

  质疑型

  山东网友“tomlawrence” 太可笑。连警察都必须用专业的检测器去测,一般的市民怎么能够用肉眼肉鼻测出来?这根本就没有可操作性。

  福建网友“今天真好” 公安部应该给全国人民每人发一个测酒仪!

  联想型

  北京网友“军都山人” 如果改为贪官受贿,家属不劝阻的一律处罚,肯定受欢迎。

  浙江网友“wwwgej” 株连九族!如此推理,哪辆车交通肇事了,是不是从旁边路过的车或者围观群众也要负连责?!

  江苏网友“大木本林森” 建议汽车厂在驾驶员位增加酒精控制系统,达到酒精控制线不予启动自动锁死。这套系统由交管部门监制,新车必备老车年检时配齐。哈哈,新的经济增长点!

  忧心型

  网友 惨了,不知道以后打的或者坐公交车要不要自己先找个仪器测一下司机先,否则自己“被犯法”了也不知道。

  网友 我是一个乘客,我坐在大巴最后一排,等开车的时候司机才上车,车没走多远,被交警查到司机醉驾,我是不是也有责任?那我还敢不敢坐车?

  四川网友“wei3030” 出租车、公交车驾驶员饮酒,乘客怎么办?

  愤怒型

  四川网友“粮民” 很搞笑的法规!若是我在路上拦一出租车,我还得检查司机是否饮酒?!或是我坐在了后排,还要把头伸到前方去检测司机是否酒气冲天?!

  广西网友“asd258147” 查司机醉驾是交警的职责,要乘客替你执法吗?

  河南网友“ggai” 还是恢复秦律连坐吧!

  支持型

  四川网友“只言” 这么激动干吗?这还只是征求意见稿。司机醉驾坐车不劝,难道就没责任吗?还不是你不珍惜自己或者别人的生命。

  网友 哈,这下喜欢给司机劝酒的人可要小心了,你劝了他喝酒再坐他的车,就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网友 强烈支持!还有酒家、酒友、酒代理商、生产厂家等等都要负连责!

来源: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