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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开展“迎国庆60周年献爱心志愿服务周”活动
文明风   |  时间: 2009-09-27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为了切实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和省文明委《福建省贯彻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围绕《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现就进一步推动福州市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决定在国庆60周年来临之际,开展

“迎国庆60周年献爱心志愿服务周”活动,具体如下:

  一、活动主题

  根据中央、省关于深入开展“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主线,以“共建文明和谐海西”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素质提升活动、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环境秩序整治活动,努力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上求实效,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营造昂扬向上、热烈喜庆、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时间:2009年9月21日-9月27日

  三、活动安排

  1、星期一(9月21日):献血志愿服务日。牵头单位:省血液中心;

  2、星期二(9月22日):公共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日。牵头单位:市公交集团、团市委、市老龄办;

  3、星期三(9月23日):科普宣传志愿服务日。牵头单位:市科协、市直机关工委;

  4、星期四(9月24日):健康宣传义诊志愿服务日。牵头单位:市红十字会;

  5、星期五(9月25日):市容环境卫生志愿服务日。牵头单位:市执法局、社区办;

  6、星期六(9月26日):社区帮扶志愿服务日。牵头单位:社区办、市妇联、市老龄办。

  7、星期日(9月27日):爱心募捐宣传志愿服务日。牵头单位:市慈善总会。

  四、活动要求

  1、活动总牵头由市委文明办负责协调,新闻媒体请市委宣传部通知;

  2、每个志愿服务日活动由牵头单位制定具体方案(活动项目、地点、人数、时间、联系人),自行招募志愿服务队、开展活动项目宣传和自制活动标识,部署志愿服务;

  3、每个项目志愿服务日开展时,可根据实际组办活动主会场,营造活动氛围。各志愿服务队要尽可能组织志愿者参加活动周内的各项志愿服务。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2009年9月19日

(责编: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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