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9月3日讯(通讯员 郑丽燕) 近日,长泰县供电有限公司被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授予“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是漳州供电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县供电企业,也是该公司第二次获得此项荣誉。
近年来,该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高度重视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全力打造学习型的现代化企业,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保持着持续稳健的发展态势,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公司,企业文明建设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并且不断创新,渗透到了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促进着企业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该公司在文明单位建设中,深化改革,大胆创新,出台了一系列与红旗管理体系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大力推行人力资源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干部、党员、职工队伍素质;持之以恒,强化管理,保证了公司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立志高远,凝聚人心,全面营造了富有长泰特色的企业文化氛围。该公司通过推行“亲情服务法”,抓好供电营业窗口建设,为客户提供优质的用电。设立客服电话95598,24小时受理客户关于电费查询、业务咨询、投诉、事故报修、特约服务;开通“绿色通道”保证重要用户、大用户的正常供电,建立起了供电部门与用户的亲善关系。
该公司依托坚强有力的领导,全面完成了生产、经营的工作任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明显提高,职工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企业的整体形象得到提升。连续两届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和省公司综合业绩优胜单位称号。连续六年荣获漳州电业局先进党支部。连续三年取得县垂直管理单位全面工作考评第一名,连续五年获得县民主评议行风第一名。该公司还先后荣获了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省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省“安康杯”竞赛先进单位,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电力行业用户满意服务单位,国家电网调度机构安全服务年先进单位,福建省第五届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示范点,省级青年文明号,省公司一流县供电企业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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