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的人认为交管部门应有“代驾”等人性化措施
8月16日晚7点半到9点,记者乘公交车从北京市公主坟一路西行,不时看到闪着灯的警车穿行于长安街上,在五棵松、八宝山等地,都有警车驻留,玉泉路的一个十字路口,有3辆警车在执法。
据了解,自8月15日公
安部开展集中整治酒后驾驶的专项行动以来,各地查处力度很大。15日当天,河南全省共查处酒后驾驶780起,拘留醉酒驾驶人员384人;重庆市查处酒后驾车76件,暂扣驾驶证76个、机动车105辆,行政拘留12人;广东省广州、佛山、东莞等城市发现醉酒驾驶78人,拘留78人。
北京市海淀区交警支队某交警说,“公安部没有要求集中整治时,我们也都天天查,而且查得严。喝了酒的司机往往不由自主,一旦出事就是大事,对自己,对家人,对他人,对社会都是很大的危害。”
丁立民认为,北京市交管局的经验值得推广,不仅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检查,而且发现酒后驾驶之后,马上上网录入,上报速度非常快,减少了一些人“找关系”的可能性。
公众对酒后驾车的处罚有哪些建议?调查中,64.6%的人赞成将“酒后驾驶罪”纳入刑法;64.5%的人认为公务员酒后驾车,应抄告所在单位和纪检部门;60.5%的人支持将酒后驾车纳入银行等个人信用不良记录。
接下来还有:增加酒后驾车罚款数额(55.9%);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酒后驾车,纳入企事业单位不良诚信记录(54.7%);将酒后驾车纳入单位内部考核和单位间评比体系(44.4%);将酒后驾车人员名单媒体曝光(40.9%);一次酒后驾车终身禁驾(31.7%)。
“现在媒体监督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各媒体最近一段时间关于酒后驾车的报道对管理部门的决策产生了很大影响。”丁立民说,公安部的这次集中整治和媒体舆论力量不无关系,他希望严厉查处酒后驾驶能长期坚持,否则“一阵风过后,还会出现反弹。”
调查显示,66.0%的人认为要“加强立法调研,修订酒后驾驶认定和处罚标准”;52.6%的人认为应“将现有的法规用足用好,加强执法力度”;37.7%的人建议“应用新式测定酒精含量装备,提高查缉效率”。
据了解,江苏省南通市有一项规定:如果由于合理原因(包括饮酒)不能驾驶,在市区范围之内,可以请求任意一位交警将车开到指定地点,交警不得拒绝。
调查中,43.0%的人认为交管部门应有“代驾”等人性化措施。
丁立民表示,消除酒后驾驶也是一种公益行为,政府当然应该鼓励交管部门实行这样的做法。但是我们的警力有限,可以倡导志愿者帮助酒醉者代驾。“酒后驾驶也不单单是执法的问题,应该有全社会综合治理的过程。酒店应该有‘请不要酒后驾车’的提示牌。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酒后不开车,慢慢去感染他人,也许在饭局上你劝了一个人别酒后开车,就会救一个人,甚至救了几个家庭。”
调查显示,79.6%的人赞成“从自我做起,养成酒后不开车等文明出行习惯”;66.6%的人认同“每个人都要有阻止亲朋好友酒后驾车的责任意识”;55.7%的人认为“应加强酒后驾驶危害性等安全和法制宣传教育”;49.6%的人说“对劝机动车驾驶人饮酒者要追究连带责任”;49.5%的人认为“保险公司对酒后驾车造成的交通事故,理应坚决不赔付”。
责编: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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