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以来,中国第一份各省区市生态文明水平的排名。
它来自代表国家社科研究最高水平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区域协调发展与政策研究”课题组。作为研究成果的《中国生态文明地区差异研究》首次披露了各省区市生态文明的发展
现状,以期促进各省区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
那么,各省区市生态文明水平具体情况到底是怎样的?东、中、西部存在什么样的地区水平差异?经“新区域协调发展与政策研究”课题组授权,《中国经济周刊》独家披露该课题最新研究成果。
谁的生态最文明
——中国各省区市生态文明大排名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区域协调发展与政策研究”课题组首席科学家 杨开忠
资源、环境与发展的关系一直是人类所关注的基本课题。
1992年,联合国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第一次把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友好”(Environmentally
Friendly)的概念提到全人类发展的议程。
在中国,2005年3月,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提出,要“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十七大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新高度出发,第一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
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文明不是不要发展,而是要在可持续发展框架下,以生态有效的方式满足人的需要。因此,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两型社会”的关键在于提高生态效率。
因此,我们尝试用生态效率定义经济发展的生态文明水平。通过测算,除西藏自治区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态文明水平排序如下: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天津、广西、山东、重庆、四川、江西、河南、湖南、(以下为全国平均水平线下)湖北、海南、安徽、陕西、黑龙江、吉林、青海、河北、辽宁、新疆、云南、甘肃、内蒙古、贵州、宁夏、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