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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志愿服务事业 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文明风   |  时间: 2009-08-13   |   文章来源: 人民日报
 

  即将奔赴西部的大学生志愿者。
  (资料图片)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

视志愿服务事业。胡锦涛同志多次对青年志愿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青年志愿者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党的十七大对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并实现制度化”。中央文明委印发了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我们应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总体部署上来,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

  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和谐社会强调公平正义,提倡团结互助,追求平等友爱,注重共建共享。志愿服务体现了人与人相互关爱、人与社会相互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其文化内核、功能定位和运行规律都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志愿服务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准则和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势。中华民族历来就有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我国古代思想家讲的“仁者爱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等等,都倡导人们推己及人、多行善事、帮助他人。志愿服务继承和弘扬了这些传统美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需要提倡公平竞争、提高效率,又需要强调互助合作、共同发展。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符合这一道德准则的要求。当前,志愿服务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得到了高度认同,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发展志愿服务事业,体现了人类文明的发展趋势。

  志愿服务是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服务的重要环节。市场激烈竞争导致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不可避免地会引发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的问题,需要综合运用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力量加以解决。加强政府服务,就是通过完善民主权利保障制度、法律制度、司法体制机制、公共财政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为公众生活提供必要的制度保障。加强市场服务,就是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奠定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加强社会服务,一个重要环节就是通过志愿服务,调整社会关系、改善生活方式,及时弥补政府和市场的某些缺位,缓解经济社会转型期产生的一些矛盾,促进社会群体和谐共处。多年来,我国志愿服务以扶贫济困、促进发展为主题,成为政府一部分社会职能转移的承接者,成为一部分社会矛盾的调和者,起到了社会“减压阀”、“润滑剂”的作用,促进了社会和谐进步。

  志愿服务实现了正确引领、积极动员和广泛参与的有机统一。志愿服务具有凝聚价值取向、道德观念和社会意识的功能。它所倡导的“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充分尊重社会公众的自主意识,开辟了彰显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崭新途径。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动员方式,志愿服务顺应公众特别是青年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变化,坚持人人能为、人人可为,为公众搭建了参与社会建设、实现自身价值的开放式实践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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