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泛滥行业往往有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纵容
刘俊海指出,潜规则存在的首要原因是不对等的市场供求关系,不仅是财力上的不对等,还有信息占有上的不对等。卖方处于强者地位,他们的话语就会转化为潜规则。
调查中57.8%的人认同此观点,认为潜规则存在的症结是商家处于
强势地位;还有83.7%的人认为症结是维权成本太高。
叶茂良说,大家一直有一个误解,觉得诉讼的成本很高,其实不是这样。假设一次诉讼标的在1万元以下,法院会收诉讼费50元,诉状可以自己写,花5~10元打印。如果胜诉了,诉讼费、交通费都由对方支付,还能得到赔偿。只要花一个星期好好研究,法律的东西要弄懂并不难。实在不会写诉状,还能口头起诉。何况维权的途径也不止诉讼这一条,比如直接和经营者协商、向工商、行政部门投诉,请仲裁机构仲裁都是有用的渠道。
调查中,65.6%的人期待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管,48.9%的人期待在各产业主管部门设置消费者权益机构,41.4%的人希望加强行业协会的规范作用。
“我们发现,潜规则泛滥行业,背后往往有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在纵容,甚至推动。”刘俊海说,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创新立法、执法和监管的新思路,尤其要把清理潜规则、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行业协会不能一味“溺爱”企业,要真正发挥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的功能。
调查中,还有57.1%的人指出造成潜规则最大原因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46.7%的人期待消法贯彻向消费者适度倾斜的原则。
据了解,已实施15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迎来第一次修改。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理事徐士英建议,消法修改应根据现在的形势,把反映出来的潜规则进行分类,哪些涉及选择权,哪些涉及赔偿权,哪些涉及消费者的人身安全,都应分别做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还应当赋予消费者协会诉讼权,使其可以代表消费者提出诉讼。
刘俊海表示,消法会贯彻向消费者倾斜的原则,消法修改应着眼于拓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范围,扩大该法的调整对象,充实消费者权利类型,强化企业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他强调,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要把清理潜规则作为衡量有没有竞争力、有没有诚信、有没有社会责任感的标准。
“现在光靠几个人来维权是不够的。每一个消费者都要懂得些法律知识,要知道哪些是不公平的,这样在和商家理论时才有底气,如果所有人遇到不公平的事都能提出来,这些潜规则就不可能存在了。”叶茂良说。
调查中,34.8%的人认为消费者应该联合起来采取维权行动,29.0%的人表示希望商家加强自律。
责编: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