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期]蕉城区法院认真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http://wmf.fjsen.com  2009-07-28 10:38:46  来源:文明风
    

  一、“三快捷”减轻农民工诉累。建立“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三快捷制度:设立农民工立案帮助体系,由专人负责帮助农民工整理诉讼内容、填写起诉材料,做到当时起诉、当时立案,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当天立案率为100%;由审判人员直接驱车送达应诉材料及各种法律文书,能调则调,不能调解的案件迅速确定开庭时间,最大限度保证案件的及时审理;在案件结案时充分告知有关执行的权利,由审判人员落实案件的执行情况,收到申请执行的涉农民工案件后,组织得力的执行人员与审判人员密切配合,搜寻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二、“二援助”支持农民工诉讼。开设涉农民工权益案件“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进行法律援助,针对不同案件相应的予以缓、减、免交诉讼费用,农民工败诉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用,三年来共为农民工减免诉讼费共计23300余元;对于经济上确有困难请不起律师而又匮乏法律知识的,由法院提出建议,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人员进行援助。

  三、“一宣传”引导农民工维权。到建筑工地直接面对农民工,接受农民工的法律咨询,向农民工发放《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立案须知》等宣传手册,切实做好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的各项宣传工作,提高农民工法律知识,增强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到乡镇、企业中进行法制宣传,提高乡镇干部、企业主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识,从根源上减少涉农民工案件的发生。据统计,2006年至2008年,蕉城区法院共受理涉农民工案件43件,审结43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款、人身损害赔偿款等共计207万余元。(省法院)

责编: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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