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3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中小学做好准备,于秋季开学启动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
通知要求,2009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由教育部、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共同主办
,分为“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感受祖国变化”“我为祖国服务”三个部分。
在以“了解新中国建立历程”为主题的活动中,中小学生要通过中国教育电视台、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卫星平台以及教育部门户网站等,观看讲述新中国建立历程的专题片。各地要积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到中小学宣讲革命历史和光荣传统,还要组织中小学生收集、整理家乡为建立新中国作出贡献的英烈故事,在校内外进行宣讲。
在组织开展以“感受祖国变化”为主题的活动中,各地中小学要充分利用反映新中国建设伟大成就的《形势教育大课堂》系列专题片、教育部与新华社制作的新中国60年成就宣传图片、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编辑的《共和国成长的故事》读本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实地参观、考察、调研,感受家乡、祖国的发展变化。
在以“我为祖国服务”为主题的活动中,要组织中小学生本着就近就便安全的原则积极开展体验劳动、公益活动、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并指导学生撰写活动体会或社会实践报告。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少先队要用好国家基础教育资源网上提供在线收看和免费下载的百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和其他推荐资源。
据悉,教育部将组织中小学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和第六个“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成果展评活动。
责编:赵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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