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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期]马照南对厦门市创建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http://wmf.fjsen.com 2009-06-05 10:12   来源:文明风    我来说两句

  最近,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委文明办主任马照南到厦门市调研。在听取市、区有关领导关于创建工作的情况介绍后,马照南说:厦门市是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起到先行先试和示范榜样的作用。今年再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既是厦门市的光荣,也是福建省的光荣。厦门市的成功实践,充分显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充分显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独特魅力,也充分显示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和成功实践。

  马照南对厦门市今后的创建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第一、更高站位,服从服务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发展大局,是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实效、发挥作用的关键。特别是当前,面对世界金融危机,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目标,以“共建文明和谐海西”为主题,以宣传海西、服务海西、奉献海西为首要任务,进一步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引导作用,把创建激发出来的热情和收获的喜悦转化为克服时艰、继续奋进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信心,努力为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积极为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以再次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为新起点新动力,进一步增强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创造性,继续保持创建的良好趋势,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促进城市文明和谐程度不断提高。要进一步彰显全国文明城市的魅力,以更宽阔的视野和胸襟,吸引更多的人才、资本、要素到厦门来集聚,密切对台经贸文化交流,不断提升城市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为改革开放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更实运作,持续提升创建水平。一要多形式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引导人们、企业积极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继续开展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以典型示范普及核心价值理念,以群体效应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和氛围。二要多层面惠民利民、改善民生。坚持把以人为本、服务人民作为创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高市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增强群众安全感;同时,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创建,使群众真正成为创建主体,形成强大生命力。三要多方位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厦门作为全国文明城市要在城乡一体化方面多做探索,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帮助农村完善公共设施、改善文化条件,组织各城区和各级文明单位与薄弱村开展城乡共建带创活动,努力缩小城乡差别,切实提高农村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让更多的人共享文明建设成果。

  第三、更好示范,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长期以来,厦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具有地域特色的有效做法,不少成功经验被誉为“厦门蓝本”、“厦门模式”,为推进全国、全省的精神文明建设事业作出了很大贡献。要进一步把成功经验变成有效的机制制度,注重经常性工作,注重监督管理,以机制制度来规范、保障精神文明创建的持续开展。要进一步学习借鉴其他文明城市和先进城市的好做法、好经验,以更新的理念谋划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充实自己、发展自己、提升自己。要进一步贯彻“三贴近”原则,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有效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塑造、培育更多品牌项目,形成更多文明亮点。希望厦门坚持改革创新,按照省委、省政府“四求先行”的要求,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头,做好示范,当好表率。

责编: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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