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期]我省产生10名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人选和20名首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候选人
http://wmf.fjsen.com  2009-06-05 16:22:42  来源:文明风
    

  本刊讯 按照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和《实施办法》的部署要求,并结合省文明委的工作安排,我省6家对应单位于4月下旬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评选推荐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人选和评选表彰首届福建省道德模范的通知》,并于5月上旬,召开评选推荐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人选和评选表彰首届福建省道德模范活动组委会会议,讨论通过评选推荐活动的具体步骤和操作规程,同时,在《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和省电视台、省广播电台、东南新闻网、文明风网站等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推荐产生道德模范候选人的程序和办法。

  各设区市、驻闽部队和省直机关立即行动,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广大群众和单位推荐候选人,并把推荐工作与去年以来开展的“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时,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条件和资格审查,严格筛选。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采取适当方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乡镇征求意见,同时,根据不同对象,分别征求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工作的质量。

  截至5月15日,省组委会共收到各地推荐上报五类道德模范候选人79名。经过省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省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省文明委成员会议的认真审阅、层层筛选、充分酝酿后,产生了10名第二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人选和20名首届福建省道德模范候选人。5月23—29日,《福建日报》、东南新闻网、文明风网站、福建电视台对候选人(部队推荐的候选人在军内主要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责编: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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