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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英雄模范人物和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公告
文明风   |  时间: 2009-05-30   |   文章来源: 东南新闻网
 

关于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
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等十一部门《关于组织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09]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和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时间限定在从中国共产党诞生到新中国成立,即1921年到1949年这28年。新中国成立后担任党和国家、军队重要领导职务的,不列入评选范围。具体评选标准是:

  一、为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英勇牺牲,值得永远铭记的革命先烈;

  二、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的基层优秀共产党员、战斗英雄和革命群众的杰出代表;

  三、坚决拥护和支持革命事业,积极从事进步活动的著名民主爱国人士和国际友人;

  四、在全民族抗战中顽强奋战、为国捐躯的爱国将士。

  “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重点面向基层,省部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评。具体评选标准是: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思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廉洁奉公,一心为民的基层优秀党员干部;

  二、为国家发展、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作出重大贡献的各行各业杰出代表;

  三、在平凡岗位上作出不平凡业绩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解放军官兵、青年学生以及其他先进典型。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加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名单及事迹请于6月12日前发送电子材料到fjspzwh@sohu.com或寄至省委宣传部宣传处(邮编:350003)。联系人:刘学全、赵亚平。联系电话:0591-87828384。

  

                       福建省“双评”活动组委会

                         2009年5月27日

(责编:黄仁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