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我省一批城市、村镇、单位、个人受中央文明委表彰
http://wmf.fjsen.com  2009-05-08 10:03:51  来源:文明风
    

  本刊讯 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1月20日在北京隆重召开,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和第四批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区),中央文明办命名表彰了第四批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我省厦门市再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福州市、泉州市、三明市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德化县、沙县、长泰县获全国文明县城称号。另有永春县一都镇美岭村等15个村镇、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等46个单位(社区)获得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殊荣,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等33个村镇、福建省邮政公司等71个单位获得全国先进村镇、先进单位称号,福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杨凡等3位个人获得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

责编: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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