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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文明风   |  时间: 2009-04-17   |   文章来源: 文明风
 

  三、时间安排

  1、4月25 日前各设区市文明办上报活动方案和联系人名单,及时汇总活动情况、报送活动信息。

  2、4月底前各设区市文明办确定一家报纸作为当地具体协办媒体,并将媒体名单

和专栏、专题开设情况报省文明办综合处。

  3、4月底前,各设区市文明办确定、上传第一批正式候选人事迹材料。

  4、活动正式启动后,各地及时报送活动信息和媒体报道情况。

  5、12月下旬,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办举行年度总结表彰活动。

  四、工作要求

  1、扩大群众基础、深化活动影响。各设区市文明办要视情况组织开展"好人榜"推荐评议活动,推选人数、时间计划等事项由各地自行确定。

  2、建立宣传平台、营造活动氛围。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文明风》网站和各设区市党报、都市报、文明办网站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开设"身边好人"专栏、专题,公开"身边好人"推荐方式,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和涌现的感人事迹,展示各地活动成果和经验,对入选中国文明网、省《文明风》网站"好人榜"的先进事迹、先进人物进行集中宣传;省和设区市电视台、电台配合宣传。各地文明办要组织县级以上城市在人群较集中的场所,至少设立一处"好人榜"户外宣传栏,介绍活动背景,宣传当地的"好人"事迹,公布"身边好人"推荐方式,鼓励在街道、学校、企业、机关、社区也设立"好人榜"户外宣传栏。

  3、加强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效果。省文明委各成员单位、省参赛行业各省直主管部门和各设区市文明办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意义,积极做好组织工作,既要组织好向我省《文明风》网站的推荐、投票和评议工作,又要组织、发动好干部群众参与中国文明网推荐、投票和评议活动,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亲、可学,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身边好人",努力把活动办成引领社会文明风尚的有效平台,提高群众道德素质的重要载体。

  联系人:省委文明办罗星 电话:87824003 手机:15880091968

    文明风网站赵舒文 电话:87079321

福建省文明办
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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