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区许庄村民转身城市社区居民
目前完成三兴社区党支部和三兴社区居民委员会挂牌及印章更改
文明风4月13日讯(通讯员 吴会明)“祖祖辈辈居一直住在大山高处的村寨里当农民,如今到我这辈居然搬下山来成了城里人。这,是我有生以来想不敢想的事。”4月10日,笔者采访时,厦门集美区后溪镇许庄村村支部书记卢飞明激动说,前天开会,镇上撤销许庄村村民委员会设立后溪镇三兴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时完成三兴社区党支部和三兴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挂牌及印章更改等手续。他说,整村搬迁的许庄农民全都转身城市社区居民,社会在进步,这要感谢党的好政策。
原集美区后溪镇许庄村地处厦门市与长泰县交界、海拔300多米的高山姆后山旮旯。该村距国道324线20多公里,远离集美城区30多公里。不仅如此,这里还因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一直成为制约生产发展、村民增收的瓶颈。许庄村位于石兜水库上游,处于坂头林场的中心位置,有许庄、崎洋、大坊等3个村民小组,260多户共近900人,全村耕地1170多亩、自留山地2080多亩、林地约3000亩。根据厦门市的发展需要,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石兜水库进行增容扩建并实施“农转非”,即改以往水库供下游农业灌溉用水为今后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同时,作为厦门市列入首批实施移民造福工程,于2007年9月许庄村实现整体搬迁。
许庄村搬迁移民集中安置入住的新居,位于厦门集美区后溪镇辖区孙坂路与324国道交汇处的三兴二里,辖区总建筑面积58302.16平方米,占地面积35079.649平方米。这里交通便捷、环境优美,设施配套齐全,是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城市化生活小区。日前,许庄村根据现有实际情况,向后溪镇提出撤销许庄村村民委员会设立“后溪镇三兴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获得批准。后溪镇随即成立许庄村“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着手对集体资产改制进行深入探讨,在经大部分居民支持并经后溪镇向区政府提交“村改居”方案,很快得到了批复。同时依照组织程序将过渡的村支部和村委会冠名“三兴社区党支部”和“三兴社区居民委员会”。
至此,三兴社区成为厦门集美区后溪镇继新村、英村社区之后,辖区现有的第三个“村改居”社区。
相关新闻 >> >>
集美开启《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系列纪念活动
又讯(通讯员 吴会明)2010年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简称《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4月10日,厦门集美区就此进行宣传策划,在全区启动开展纪念《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纪念活动。
厦门集美区开展纪念活动,目的是要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历史任务,大力宣传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扩大基层民主的法律法规,坚定广大群众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信心与决心,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组织基础。
据了解,纪念活动将从今年4月中旬至11月底。期间,厦门集美区将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学习宣传,运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设专题、专栏、专页等载体,大力宣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新时期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的新要求,宣传辖区城市居民自治工作取得的成就。举办征文及书画摄影展,宣传《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给城镇居委会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带来的重大成果和成功经验,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责编:陈潇
责任编辑: |
- 2009-04-09厦门市杏滨街道实行老年学员学费补贴
- 2009-04-10厦门虎溪社区:"有了警民联系卡,真好!"
- 2009-04-10厦门集美区启动农产品质量执法年活动
- 2009-04-09厦门虎溪社区:以整洁文明环境迎接台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