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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方案回归公益本质 5项改革解难题
文明风   |  时间: 2009-04-08   |   文章来源: 中广网
 

  《新医改方案》提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明确公立医院要遵循公益性质和社会效益原则,推进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推进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只有这样,才能确立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他说:“以药养医怎么来的呢?讲白了就是公共财政投入不足,就给医院放开,你要给他一些政策,那就变成什么了?就是医院里使用的药品,每用100元的药物,医院可以有15%的加成,这个加成费可以作为医院的收入,所以这样就助长了一些我们所讲的‘过度用药’、不合理用药,包括不合理诊断,各种不合理的检查费用等等加上去,所以,你说公益性怎么恢复,牛鼻子你要牵住它,就是这个以药养医机制要改变,我们觉得这个一定要做。”

  从轰动全国的“齐二药”案,就可以知道“看病贵”是贵在哪。“亮菌甲素注射液”由齐二药厂以5元出厂价卖出,经过几次转手,最后卖给消费者的价格为46.1元。而其中获利最多的一个环节,是药品批发商5元从齐二药厂拿到货,以33.84元的价格卖出,利润率达577%。为挤干虚高药价中的“水分”,国家发改委曾连续24次降低药价,但收效甚微。老百姓感受不到药价的下降,政策措施等于打了水漂。

  《新医改方案》中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白重恩表示,这样一来,混乱的药品流动渠道将能得到规范:“因为是整个国家招标,那么就可以大批的买药,这样一方面保证质量,一方面降低成本,这样可以减少中间环节。”北京大学教授李玲则认为,建立基本药物制度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能够保证药物价格的低廉,保障基本药物的供给。

  过去,我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医轻防”“重城轻乡”等弊端明显,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功能弱化,县级以下公共卫生机构只有1/3能够维持正常运转,另有1/3甚至瘫痪。2003年的“非典”暴露出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存在的严重缺陷。

  《新医改方案》提出,要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部长葛延风表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这意味着我国居民将不受年龄、地域、职业等限制,都能享受到同等的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是实现“重治疗”向“重预防”转变的前提,坚持预防为主,是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提高卫生投入绩效的最重要手段,他说:“我觉得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明确提出来了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这样一个目标,明确提出把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品向全民提供。享受由政府主导的医疗卫生服务,这是老百姓的一个基本权利,我觉得这也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要走的一条路。通过政府来组织向老百姓提供公益性的服务,保障百姓的基本健康。事实上,从其他发达市场经济的国家来看,在医疗卫生领域没有哪个国家说医疗卫生事业是个人责任,政府不管,这是找不到先例的。这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走的一条路。”

  上世纪80年代,我国曾一度对卫生医疗机构实行放权、让利、搞活,实行鼓励创收和自我发展的政策,以增加医疗服务供给,缓解“看病难、住院难、手术难”等突出矛盾。但随之出现的是,政府投入不足,医疗机构趋利明显,医药费用迅速上涨,老百姓负担加重。1980年的我国卫生总费用只有143.2亿元,到2006年猛增到9843.3亿元,增长了68倍,同期政府和社会投入却由近80%下降到50%,个人支出由21 %增加到近50%。

  《新医改方案》指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同时明确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

  对此,卫生部副部长、党组书记张茅表示:强化政府责任是《新医改》中一个明确的方向。政府肩负起规划的责任,医疗资源的布局就会更合理,政府投入责任不断强化,群众的医疗负担就会逐步降低。

  今天上午10点,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张茅,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届时,中国之声将为您现场直播。

责编: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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