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建立平安清明的工作机制,确保部门联手、反应快速和群众祭扫安全。各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在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结合本地实际和清明节祭扫活动特点,制定服务保障、交通疏导、消防安全、媒体宣传等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措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推陈出新,创造和谐清明的社会环境,按照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主动推出一些健康文明的祭扫方式,充分体现创新、发展的时代内涵,突出环保、和谐的时代特点。
一是结合现代生活方式,实现现代文明与传统文明的和谐统一。通过组织开展网络祭扫、家庭追思、社区公祭等活动,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内容融入到现代文明的形式之中,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追思载体,减轻公墓集中祭扫的压力。
二是提倡新的祭扫形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倡导通过鲜花、诗赋、信函、音像等文明环保的祭扫形式,表达对先人的缅怀和敬仰,改革丧葬陋俗,减少祭扫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污染,减少火灾隐患。
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是清明祭扫活动的一大特点,各地各部门要对群众祭扫高峰、活动范围、祭扫路线等进行科学预测和有效处置,避免出现人流聚集、交通拥堵的状况,实现人际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责编: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