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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立法保护知识产权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提升综合国力
文明风   |  时间: 2009-03-13   |   文章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尽管世界金融海啸对比较依赖外向型经济的广东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消极的影响,但并非所有企业都成为了经济严冬中的‘寒蝉’。”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陶凯元告诉记者,经过他们对一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调研后发现,这些企业并没有遇到想象中的困难,有的

甚至还在趁机进行扩张。

  陶凯元举了两个例子。第一个是深圳华为,2008年度实现合同销售金额233亿美元,同比增长46%,其中,75%来自海外市场。尤其需要强调的是,在此次金融危机的重灾区——欧洲和北美市场,华为的销售增长分别达到42%和58%,这样的增长速度,让其他的国际通信巨头惊羡不已。

  第二个是位于东莞的广东志成冠军集团,这是一家销售额不到10亿元的中小型民营企业,2008年该公司销售收入为7.12亿元,而纯利润达到6100多万元,比2007年增长了近1000万元。据介绍,这几年该公司的利润增长一直高于企业销售收入的增长率,增量部分主要来自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华为和志成冠军是两个不同类型的企业,但都具有共同的地方。”陶凯元说,它们一是都具有较高的国际市场化程度,二是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这两个例子并非特例。事实上,但凡在知识产权方面具备一定优势的企业,在此次金融危机中都有较好的表现。

  然而,尽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产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但陶凯元表示,从目前来看,这并不能成为扭转我国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因为,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实在太少了。

  以广东省为例,截至2008年,广东省培育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只有不到300家,其中拥有专利的企业只占全省企业总量的5%。

  因此,陶凯元建议,首先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实现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发展的预期目的;其次,加大资金投入,通过多种方式,增强国家知识产权“软实力”;第三,加强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为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供智力保障。

  陶凯元最后表示,相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具体办法,积极培育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变危为机,实现“弯道超车”。

  谈到自主知识产权,施祥鹏委员则向记者表示,今年两会他带来了一个关于高科技产权培育和保护方面的提案。他建议,应通过立法培养和保护中国在LED和化合物半导体方面的自主知识产权。施祥鹏委员认为,国家应该通过立法,来保护这个产业的发展,从政策上面要扶持,从科研上要帮助,比如借助863计划帮助企业提升科研能力。

  全国人大代表、中星微电子董事局主席邓中翰在两会提交了两份议案押分别为建议制定《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及《中国人民共和国技术创新法》。他认为,目前我国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方面的条例和法规缺乏系统性,在法律效力和立法层次上均处于较低水平,无法为集成电路行业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基于这一现状,建议尽快制订《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法》,为集成电路产业自主创新提供强有力法律保障。这一法律的制定,将极大鼓舞集成电路行业以自主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保持可持续发展,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持续提升。

  邓中翰指出,我国正致力于“创新型国家”的建设,但是企业和政府在应对自主创新中遇到的矛盾和困难时却缺乏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基于这一现状,他建议尽快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创新法》。这一法律的制定,对我国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国家综合国力有着重要的意义。

责编: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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