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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建议3•15改为"公民诚信日" 晒不诚信行为
文明风   |  时间: 2009-03-12   |   文章来源: 中国新闻网
 

  为什么有消费者不愿意维权?63.6%的人是因为对维权成功没有信心,56.4%的人不知道该找谁,54.2%的人觉得不值得浪费时间和精力,44.1%的人是以前找过但没能解决问题。

  叶茂良说,维权一定要坚持,很多人容易半途而废,觉得胜诉难、耗不起。其实只要坚持到底,配合一些技巧,一般都能解决。

  “但维权不能漫天要价,不能一开口就是5万、10万。法律规定多少就是多少,耽误了多少交通费、误工费,都要拿出相应的依据。民间维权,一定要合情合理合法。在这个前提下,一般都会成功。”他说。

  有人建议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消费者“反悔权”

  调查中74.1%的人表示希望天天都是“3·15”,而不仅仅在3月15日这一天维权。

  何山也怀着这样的愿望。但他说,现在还做不到这一点,不法经营者还很顽固,我们要长期和他们斗。现在维权形势已经有很大好转,原因之一就是消费者力量的崛起,“消费者是不法商家的天敌”。

  62.8%的人说,最重要的是要建立起全社会的诚信机制,否则消费者会很没安全感;36.4%的人呼吁建立起企业诚信机制。

  张严方建议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修改。首先消费者的定义要重新确定,“以前说知假买假不是消费者,现在算不算?非经营性的投资理财算不算消费者?患者算不算?义务教育之外的教育,付了学费没有得到相应的教学质量,可不可以投诉?”

  第二是惩罚性赔偿应该提上日程,“一袋奶粉20元,即使10倍赔偿,也就是200元,这个力度太轻”;第三要有“反悔权”,特别是对远程购物。

  调查中还有45.0%的人表示,不光是实际商品,社会上的不诚信行为都应该纳入“3·15”打假范围。

  1994年起就开始接触消费者维权的张星水律师,建议把“3·15”由“消费者权益日”改成“公民诚信日”。“在这一天可以把所有不诚信的行为都晒出来。强调所有自然人、法人都讲诚信。企业不说谎,学术不剽窃,新闻界不制造假新闻,法律界不制造冤假错案……”

  哪些行为应该被纳入到315打假范围内?调查显示,80.8%的人选择“虚假广告”,69.0%的人选择“虚假报道”,接下来依次是:“短信诈骗”(64.1%)、“假证假发票”(62.3%)、“街头骗术”(50.1%)、“学术作假”(50.0%)、“盗版软件、音像制品”(45.0%)。 (黄冲 殷力娜)

责编: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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