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现在开始,企业如果定期放假,也得给职工生活费,标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70%。
近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本市经济影响逐渐显现,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由于企业停产、减产或调整,导致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增加,稳定劳动关系已成为当前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任务。为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和北京企业联合会昨天共同发布《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稳定劳动关系的意见》,确定当前调整劳动关系的目标是:稳定劳动关系,创造和谐环境,共渡经济难关。调整劳动关系的原则:一是依法规范;二是从企业实际出发,因企制宜;三是协商处理,平稳过渡。
采取多种措施稳定劳动关系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强调,企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不能把减员作为应对金融危机的惟一措施。面对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围绕保障就业、稳定劳动关系,采取多种措施调整劳动力组织,可通过缩短工时、轮岗培训、适时安排年休假、轮岗放假、协商薪酬等办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矛盾,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定期放假的企业应支付生活费,生活费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企业裁员超总数10%须报告
《意见》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人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要制定裁员方案,并向企业注册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对企业裁员不足20人又不超过职工总数10%的,应当提前30日将裁员理由通知工会,工会提出异议的,企业应当研究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困难企业补偿金可分期支付
企业如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对无力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困难企业,经过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分期支付。同时,企业要及时订立劳动合同,避免和减少因企业违法管理,损害职工合法权益而造成成本上升;对年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人数超过职工总数30%,续订劳动合同人数低于届满人数80%的企业,要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调整薪酬要订立集体合同
企业和各级工会组织要把集体协商作为增加企业凝聚力,通过集体协商,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矛盾。当前集体协商的重点是根据企业实际协商薪酬和稳定劳动关系,规范裁员行为,共渡经济难关。
企业与工会经协商调整薪酬,要订立集体合同。协商降低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降薪比例不应低于职工的降薪比例。企业协商薪酬后,应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
责编: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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