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正月十五元宵佳节,正是阖家团圆赏月之时。但这个元宵夜却不怎么太平。
晚上7点15分,福州市某小区的林先生正在书房看书,一阵烟花爆炸声后,窗外传来失火的呼叫声,林先生起身寻找,发现对面居民楼的阳台燃起熊熊大火,并迅速殃及邻里。林先生正准备过去帮忙救火,突然一个大火球又蹿上了隔壁邻居的阳台,点燃了阳台上的植物……据福州当地媒体报道,从晚7时开始的短短15分钟内,烟花引燃了4把火。
而在全国,这个最后的烟花爆竹限放日里,因燃放引起的火灾不断拉响红色警报——北京,朝阳区中央电视台新址B标段建筑在建工程顶层发生火灾,大火在燃烧6个小时后被扑灭,初步查明火灾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所致;长春,仅元宵节当天便发生122起火灾;兰州市区元宵节狂欢“过火”,6个小时连续发生34起火灾,超过了该市春节长假期间的所有火灾总数;为了不让家中鞭炮留到下一年,沈阳许多市民“可劲儿”放,却忽视了安全,正月十五一天放鞭炮引燃100余起火情。
据了解,今年正月初三到初十(1月28日至2月4日),全国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6057起,比2008年同期增加了近3.2倍。
不断发生的安全事故,再次点燃了人们对于烟花是“禁”还是“解”的争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究竟是传统风俗需要坚持,还是民间陋习需要革除?
禁放,一路争议
大年三十儿,穿着小红袄、梳着朝天鬏、手里握着竹竿,挑起了一串红艳艳的爆竹,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孩子们的脸上绽放纯真的笑容……在北京的杨大姐的记忆中,儿时过年放爆竹的情景依然鲜活,而她15岁的女儿正是北京开始执行“禁放令”那年出生的。
“正月里家家贺新年,元宵佳节把灯观,月正圆,花盒子处处瞅,炮竹阵阵喧,惹得人大街小巷都游窜。”杨大姐吟唱的民谣,描绘出一幅辞旧迎新的喜庆画卷。在烟花爆竹的火光和喧闹中欢度春节,是中国人延续两千多年的习俗,而这一传统民俗在最近的十几年来却遭遇了“禁放”的强大冲击。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有近300个大中型城市基于安全和环保考虑,先后宣布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禁放令”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事故发生的几率。据北京市的一份统计显示,从1993年实施禁放,到2002年1月,因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数平均值下降了46%,火灾平均值下降了50%,除夕夜环境噪声平均值下降了33%。
然而,每到春节,“燃”、“禁”之争都会在许多家庭和整个社会中重复上演。
“静悄悄的一点‘年味儿’都没有了。”杨大姐总觉得,没了鞭炮的助兴,春节失去了自古承袭的民族传统,不红火、不热闹。
杨大姐的女儿却对“无声”的春节很适应:“放爆竹太危险了,又造成空气污染、噪音污染,花钱买烟花,就为了刹那间的快感,值得吗?”
反对观点是:燃放烟花爆竹会给人们带来危险,同时,还会造成环境污染,消耗大量的财力,完全可寻找更加安全、无害的方式庆祝佳节。
支持燃放烟花爆竹的观点是:鞭炮之于中国的春节,如同圣诞树之于西方的圣诞节,燃放习俗承袭了两千多年的传统文化,并为国人所普遍认同。许多民俗专家认为,禁放令的施行,是以牺牲这一传统文化为代价,采用一刀切的简单方法试图改变文化风俗和习惯,很难受到民众的广泛认可。
伴随着年复一年的争议,人们非但没有忘记燃放烟花爆竹的风俗,要求“解禁”的呼声反而渐渐占据了主导地位。一项2005年的调查显示,61.6%的居民认为春节期间应该允许居民在限定的时间和地点内燃放烟花爆竹;接近25%的居民认为应该完全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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