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2月26日讯 活力来自创新,特色来自创造。顺昌县检察院坚持把文明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按照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新一轮创建活动,力求“创”上求突破,在抓创新、抓特色、抓深化上下功夫,有力地推动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有效地促进了海西和谐建设。
三年来,为了进一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思路持续、举措持续和氛围持续,该院紧贴检察工作实际,把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作为巩固提高、发展创新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创建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干警的文明素质和单位的综合文明程度。着重从“深化认识、夯实基础、创新机制、提高能力、加强做实”入手。认识上, 做到三深化:一是深化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解决发展动力问题;二是深化对本院现状的认识,解决创建目标问题;三是深化对创建规律的认识,解决思路和措施问题。在夯实基础上,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积极做好检察技术综合大楼的全面建设,以促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装备现代化。
在创新机制上。完善责任考核机制,将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内容通过岗位目标责任制细化量化到相关科室,责任到人,并通过全员量化考评公布栏、院务分析会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在提高能力上,不断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作用,积极发动各部门及每位干警的参与和投入,形成创建合力。检察长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精神文明建设分析会,深入研究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及时破解难题,加强创新,增强了活力;在加强做实上,对干警进行“四种”意识教育,争先创优意识、勤检节约意识、顾全大局意识、纪律制度意识。在此基础上,正确把握争创文明单位的发展方向,确定了向塑造良好形象、提高干警素质、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进步方向发展;向紧扣业务,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需要发展;向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发展;向有投入、有保障、有效力发展等四项文明创新发展思路,并注意加强与各项争创活动的结合,做到争创与建设并举,不断丰富争创载体,溶化创建内容。
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各级领导及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下,特别是在县文明办的热心指导下,在全院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有了新起色新发展,目前队伍建设健康发展,检察工作再创佳绩,在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第八、九届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后,该院多次被上级评为“先进基层检察院”“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控申接待室又获得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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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24福建顺昌县检察院"创、建、带"上做文章,增强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