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加强志愿者培训和管理。做好志愿者培训和管理工作,是提高志愿者素质和志愿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要建立志愿者培训制度,发挥行业协会、专门学会和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坚持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个别培训相结合、服务前培训和服务中培训相结合、专业技能培训和综合素质培训相结合;要把培训搞活跃,与工作的交流相结合,不断提高志愿者服务意识、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做好志愿者培训教育的同时,也要抓好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志愿服务活动的出发点都很好,都是对社会有益、对人民有利,但参加者的个人素质有高低之别,观念不尽相同,好的出发点不完全代表好的服务,这就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十分重视,制订相应管理规章。通过规范志愿者队伍管理,达到既提升服务质量,也提升志愿者素质的目的。
三要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好的激励机制是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手段。我们在宣传时始终提倡志愿服务是无偿的,但为增强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热情,给予适当激励也有必要。激励机制要科学,避免形成参与志愿服务就可获得利益回报的追求,如果持有这种期望,那就适得其反。这方面,漳州市积极探索对志愿服务活动开展评先创优工作,划分志愿者星级,授予相应荣誉。这种做法,也值得研究。要总结、推广一些好的经验,作为制度坚持下来。要在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实践检验的基础上形成,体现以人为本。各有关部门在建立激励机制上,要突出为志愿者、为志愿服务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和良好舆论环境。
四要提供政策和法规保障。2003年,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使我省成为全国第三个出台志愿服务地方性法规的省份。这一法规成为规范我省青年志愿服务活动、青年志愿者队伍管理的法律依据。但从当前新形势新任务看,应在《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制订适应我省志愿服务事业全面发展的政策法规。省文明办已邀请省社科院组织专家,对全省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志愿服务要求和志愿者责任权益等问题进行调研,协助制订全省志愿服务活动规划、实施意见及相关条例,为完善法规提供依据和参考,这对我省志愿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有着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要全力协助。
三、加强领导,创新载体
根据中央文明委今年6号文件精神,省文明办拟请示省文明委,参照中央的做法,在省文明委领导下,成立由省文明办牵头,民政厅、总工会、团省委、妇联、科协、残联、红十字会和老龄办共同参加的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负责全省志愿服务活动的总体规划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情况。协调小组成立后,要研究并形成全省志愿服务活动规划、实施意见及相关条例;并依据中央文明办下发的《任务分工方案》,对各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分工所涉部门广泛,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着眼于服务全局、服务海西、服务社会,加强协调,通力协作,确保中央提出的各项工作和要求在我省得以落到实处。当前正值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阶段,要把下一阶段的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到学习实践活动中,围绕中央文明委提出的“讲文明树新风”、“扶危济困”、“大型社会活动”、“应急救援”四个方面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部门在开展活动中,要在继承好传统、推广现有经验的同时,注重创新载体,构建品牌,丰富内涵,创造海西特色,加强各种形式的包括本省志愿者组织之间、省际之间以及与台港澳和外国志愿服务活动的合作,扩大志愿服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注意培育一批热心从事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职业工作者。
同志们,志愿服务工作任重道远,没有止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在巩固基础上提高,在开拓创新中发展,以坚定的决心、饱满的热情、有力的措施,推动我省志愿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为建设文明和谐海西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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