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清在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会上话
2008年11月21日
今年10月、11月,中央文明委、中央文明办先后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文明委[2008]6号)和《〈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文明办[2008]29号)。前段时间,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同志专程到我省调研,强调把“好人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中心环节,把抓好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好人建设”的重要载体。今天,这个会议的主要任务就是,贯彻中央文件和世明同志讲话精神,研究我省如何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工作,酝酿成立省志愿服务活动协调小组,推进我省志愿服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社会化。
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认清形势,明确意义
志愿服务活动具有坚实的民族根基、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是一项方兴未艾、具有强大生命力的社会事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是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社会环境的迫切需要;是培养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社区建设,促进扶贫开发、抢险救灾等公益事业以及开展大型社会活动的迫切需要。特别是今年,我省在抵御年初冰雪灾害、支持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参与汶川地震灾后救助、承办全国第六届农运会等重大活动和事件中,志愿服务的重要作用得到突出体现。我们要从志愿服务的实践及其良好社会效应中充分认识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益于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举措。我省历来重视志愿服务工作,早在80年代初期,三明市涌现大批青年学雷锋义务为民服务队,首开全国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风气之先;1993年底,团中央发出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号召,我省广大青年热烈响应,即于1994年成立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全国较早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省份之一。10多年来,我省各级党政有关部门、群团组织积极发动各种服务类别的志愿者,为民排忧解难,构建和谐社区,扶助经济社会各项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等等,做了大量数不清的好事,广受人民群众称赞,也推动了志愿服务事业长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漳州青年志愿者协会坚持开展便民利民无偿服务活动,年均为群众办好事16000多件,被团中央命名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三明市无偿献血志愿者协会,是全国首家群众自发组织的无偿献血组织,开创了用志愿者形式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先河,2004年以来,三明市临床用血已100%来自无偿献血,相当不易,难能可贵。在先进典型的辐射和带动下,全省志愿者队伍日益壮大,志愿服务事业呈现勃勃生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省已有县级以上青年志愿服务协会230个,以志愿者为主体的社区服务中心211个,社区服务网点和服务设施3.5万个,志愿者服务队3万多支,各类注册志愿者超过22万人,参与社会服务累计2000多万人次,服务时间逾2.1亿小时。统计数表明,志愿服务活动是加强“好人建设”、培育越来越多“好人”的有效载体。
二、健全机制,强化管理
以上提及的22万名志愿者,仅指注册志愿者,实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人数,远不止22万。从这个情况也可看出,在健全志愿服务活动运行机制、规范志愿者队伍管理等方面,我们的工作还有不足,水平有待提升。
一要规范志愿者招募和注册。志愿者的招募和注册是壮大志愿者队伍,实施志愿服务分类管理的重要环节。厦门市归纳志愿服务“四个依托”(即依托大型活动、依托社区组织、依托公益机构、依托公共场所)的方法,可供研讨。要通过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和互联网等,加大对志愿服务知识、优秀志愿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新颖、生动的主题活动,引导更多群众加入到志愿者行列。同时,通过发挥志愿者骨干的核心作用,带动周围群体投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志愿者队伍的不断壮大必将对管理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从目前情况看,除献血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外,其他方面志愿者的注册尚不规范。时下实行的网络注册、活动和项目注册、服务站点注册等方式还不能完全满足群众参与志愿队伍的需要,所以我们要进一步研究新办法,积极创新志愿者注册管理系统和志愿服务信息平台,从源头上为做好志愿者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提高志愿服务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