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志,今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33盒纯牛奶公然上架销售,这一幕29日出现在南安官桥镇区一食杂店。
当日,记者联系南安官桥工商所,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将该店33盒上架纯牛奶和仓库里的216盒纯牛奶暂扣、封存。
此事的发现,源于南安官桥黄先生29日的一个来电。黄先生的朋友28日在官桥中心街一超市买了一箱9月14日之前生产的伊利优酸乳,他认为这是按规定应当下架的产品。
记者当天在这家超市和另一家“琼香”食杂店确实见到这样的情况,但经泉州市工商局公平交易科叶姓工作人员确认,根据规定,下架范围指的是9月14日之前生产的奶粉、液态奶(纯牛奶),暂不含固体食品和含乳饮料,因此,优酸乳、酸酸乳等不属于下架范围。
不过,29日下午记者随同南安官桥工商所一同前往执法时,在“琼香”食杂店仓库里发现了8月份生产的伊利纯牛奶9箱。另有8月生产的18盒伊利纯牛奶和另一品牌8月生产的纯牛奶15盒,这些都没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志。按照规定,这些产品禁止上架,应予以召回检测。
食杂店杨小姐称,仓库里的这些牛奶还没来得及退货,上架是因为新店员不懂,错拿出来摆了。执法人员查看销售记录,确认这些牛奶未售出后,依法将这些牛奶暂扣、封存。
“这是一起意外。”官桥工商所所长黄彬辉说,辖区食杂店、超市近500家,自从国家多部门做出紧急通知后,他们所12名工作人员全部到辖区依法清查,同时也通知辖区生产企业销售部过来清验。
伊利销售部负责南安市场的陈先生称,事后经了解,“琼香”食杂店发生的事是一起意外,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他们就积极找销售者要求下架、退货清检。
南安工商人员昨查获的纯牛奶
9月14日前产奶粉、纯牛奶贴标志才能卖
今年10月13日,质检总局、卫生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6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乳制品生产企业对在2008年9月14日以前生产的或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制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液态奶,全部清理下架和检验。对于经检验三聚氰胺含量符合限量值规定的乳制品,由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上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的标志,方可重新上架销售。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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