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几乎所有的人,都充满激情地参与到奥运中来,想为奥运做些事情。”专门为英文标识纠错的美国奥运志愿者杜大卫对记者说。
“这位美国朋友所说的中国人的‘激情’,当然包括我国宪法中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副教授薛小健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从渗透进北京各个角落、义务巡逻的首都治安志愿者到高峰期拥堵的环线上腾出一条畅通的奥运专用线;从天安门广场、地铁等处自觉排队接受安检的人群到为公共场所标识义务纠正英文拼写错误的外国语大学的学生。全世界都看到了中国老百姓为北京奥运会作出的伟大贡献,而这一切的出处都镌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中———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百万群防力量履行宪法义务
孙贵荣大妈,今年70岁,是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一名治安志愿者。
每天早晨7点,她头戴小红帽,穿着白色、绿领的奥运T恤来到距老山自行车馆500米远的西长安街北侧执勤。孙大妈说:“我每天工作4个小时,主要工作就是协助指挥交通、为行人指路,发现可疑人或可疑物及时向警方报告。”记者观察,在几个小时的执勤过程中,孙大妈始终全神贯注,严密地监控着自己负责的路段。用她自己的话讲:这里离老山自行车奥运场馆比较近,责任重大,多一份溜达溜达,就多一份安全防范。
据了解,奥运期间,北京有近百万名首都治安巡防员和志愿者走上街头。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街道综治办主任李今平说,在东华门地区3.5平方公里的地域上,除涉奥场所周边由大学生和保安员特别看护外,其余社会面上的所有点位全部由志愿者和治安巡防队、保安员轮流值守。我们在确定志愿者巡控的点位下了很大功夫,为了做到“无盲点”,对每个点都实地勘测了很多次,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不断调整,最终才确定了现在的159个点位。
根据每个人的身体素质和意愿,治安志愿者的工作时间段各有不同,有全天的,有半天的,也有值晚班的。
北京的奥运安保可谓名副其实的人民战争,北京人与生俱来的使命感和参与感对了解中国近现代史的人来讲,并不陌生。
薛小健告诉记者,北京奥运会是以国家的一个城市的名义申办的,所以开得成功与否涉及国家的荣誉、利益和形象,而国家的荣誉和利益就是每个公民的荣誉和利益,两者是高度统一的,这一点在我国宪法第54条中有明确的规定。薛小健告诉记者,“国家的利益是多方位和多层次的,如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国家形象,首都治安志愿者在踊跃报名、参与保卫奥运安全的过程中,都在不知不觉中,履行了我国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义务,他们以协助、配合、劝解、说服的方式,与国家的奥运安保机制同呼吸共命运,谱写了中国公民的精神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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