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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超市牙膏半数仍然未贴QS标志
           文明风  | 时间: 2008-08-18     | 文章来源:福州晚报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对牙膏生产销售的一项新规定,8月1日起,未贴有QS标志的牙膏不得生产和销售。但17日上午,记者走访福州市区卖场发现,商场里销售的半数牙膏产品都未贴QS标志。

    17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工业路宝龙家乐福、永辉屏西、
好又多东街店、新华都购物广场五四店等卖场,发现各大卖场牙膏产品半数未贴QS标志,而且这些商场工作人员大多不知有此项规定。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牙膏旧包装将有半年过渡期,半年后还未加贴QS标志的牙膏产品必须全部下架。(记者 邱泉盛)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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