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日前公布全国各地区去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福建省与浙江、重庆等14个省(区、市)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其中福建省2007年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为3.51%(目标为3.5%)。
据悉,“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 进度40%以上的有北京、天津2个地区;完成进度30%以上的有福建、上海、陕西等15个地区。(记者 邱泉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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