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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考
http://wmf.fjsen.com 2008-07-11 11:3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新任务,检察机关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加快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强化法律监督是检察工作的安身立命之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法律监督不单单是办案,办案只是监督的一种形式。我们必须加深对检察工作主题的理解和认知,根据新时期检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全面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升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首先,要充分履行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事判决裁定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要深化对批捕、公诉工作的认识。逮捕不仅仅是强制措施,而是刑事诉讼中重要的关节点,也是案件进入检察环节的启动按扭;公诉工作也不仅仅是“二传手”,而是刑事诉讼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点,是检察机关案件质量的集中体现。因此,必须真正树立无罪推定的理念,突出监督的重点环节,眼睛向内,从查找自身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入手,增强不捕、不诉案件的说理性,不断提高诉讼监督能力。

  其次,要以提高发现和突破案件能力为关键,加大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查办力度。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促进廉政建设,查办渎职侵权案件促进勤政建设。要整合办案资源,突出查办和预防交通运输、城市规划、医药监管、安全监管、水务监管、地矿开采等涉及民计民生领域案件。要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维护良好的经济运行秩序。要重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城镇化改革等环节的职务犯罪,保证和促进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再次,要改变监督方式,提高监所、控申、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实效性。监所检察监督要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控申检察监督要坚持对外监督与对内制约并重,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中的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要拓展监督途径,提高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水平,深入查找执法水平、案件质量、自身发现错案能力及社会的认可度方面的差距,切实加大对法院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

  关注民生,主动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服务大局是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关注民生是执法为民宗旨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服务大局,才能为改善民生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也只有坚持关注民生,才能实现服务大局的根本目的。因此,我们应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意识,增强“关注民生、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真正把检察工作放到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发展,围绕大局确定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以人为本,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注民生就要主动参与关乎民生的重点工作,通过打击、预防等手段,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打击刑事犯罪,疏导化解矛盾纠纷。要主动介入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对项目、工程中发生的法律问题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要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通过非诉讼手段服务大局的形式和方法,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等重大战略部署,发挥检察机关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各项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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