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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霸王条款"脏了北京奥运的"脸"
文明风   |  时间: 2008-07-08   |   文章来源: 新华网
 

    随着北京奥运会的日益临近,国内各行各业迎奥运的气氛越来越浓。然而,记者近日在国内一些城市的商场、超市、酒店却看到,在迎奥运的条幅下,张贴着“本店对迎奥运有奖销售活动商品售出概不退换”“本店迎奥运酬宾活动谢绝自带酒水”等告示,与我国承诺举办一届文明奥运会的气氛不相称。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电信、电视、旅游、住宿、铁路、金融保险、银行、交通等行业。如一些电信企业打着迎奥运的旗号为用户强行加载“奥运短信”收费、迎奥运酬宾活动“最低消费”、打折机票“不得转签”、强制转换“数字电视”等,这些做法均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构成了“霸王条款”。

    近年来,为了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利益,国家有关部门相继开展了许多“霸王条款”的专项查处行动,“霸王条款”得到了一定治理。然而,随着北京奥运会的临近,一些行业和企业却借迎奥运会之机,通过花样翻新,继续强推一些“霸王条款”。

    一些行业和企业借北京奥运会的东风开展正常促销活动可以理解,但不能借奥运会之名埋“霸王条款”的单。“霸王条款”不仅违反了我国的有关法规,也有悖于国际商贸规则。借迎奥运会之机强推“霸王条款”,受损害的不仅仅是国内广大消费者,也包括来中国参加和观看奥运会的外国消费者,也脏了北京奥运会的“脸”。

    奥运会是商机,更是展示我国各界经营服务文明的大舞台。奥运会考验的不仅仅是我国的体育竞技水平,也考验着我国全方位文明经营服务的能力。我国已向国际社会承诺,要举办一届高水平的奥运会,举办一届文明的奥运会。这就要求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将我国文明经营服务的能力展示给全世界。

    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就行业而言,需加强自律,树立“以消费者为本”的经营服务理念,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恪守诚信规范经营,营造和谐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放心消费。同时,对于打着迎奥运的名义推行“霸王条款”的商家和企业,各地有关部门要严厉查处。(新华社记者 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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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为酒店“霸王条款”埋单?

    近年来,一些酒店餐馆“谢绝自带酒水”和收取“开瓶费”等“霸王条款”的做法,早已被消费者协会认定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然而时至今日,一些酒店仍然不思改悔,继续强推这些“霸王条款”。那么,是谁在为酒店的“霸王条款”埋单呢?

    大天酒店是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一家强推“谢绝自带酒水”的酒店之一。记者日前到这里就餐时,服务生告诉记者,如果自带酒水要收取50元“开瓶费”。而在该酒店提供的酒水价格目录单上,酒水的价格都大大高于市场零售价。至于新城宾馆、内蒙古饭店、国航大厦、昭君大酒店等高档饭店,一些酒水的价格比大天酒店还高。

    据当地业内人士透露,酒水的高额利润是一些酒店餐馆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主要原因。目前,呼和浩特市一般酒店餐馆的酒水利润为其批发价的70%至80%,饮料利润在200%至300%。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餐饮业的饭菜盈利点在减弱,酒水的销售承担着大量利润来源。一餐馆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一半的盈利得靠卖酒水挣出来。”  [点击详细]

责编:林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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